大武口区(双旗沟、桃柴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640202089/2024-0013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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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大武口区(双旗沟、桃柴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大农水保书〔2024〕4号
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大武口区(双旗沟、桃柴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大武口区(双旗沟、桃柴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汝箕沟流域,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双旗沟、小干沟及桃柴共3条泄洪沟道,治理段总长7.34km,巡护道路碎石路面硬化1.08km,新建穿路涵洞12座,新建桃柴沟滞洪坑出水涵洞1座,翻建沟涵带闸1座,新建穿沟渡槽5座,新建拦洪堤0.18km。
本项目总占地17.89hm2,其中永久占地11.51hm2,临时占地6.38hm2,占地类型为水浇地、果园、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等地类。建设期土石方开挖9.50万m3,回填5.64万m3,弃方3.86万m3,无借方。工程概算总投资4121.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29.81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四)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89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沟道治理工程区、弃渣场区、施工便道区和施工营地区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沟道治理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回覆0.45万m³,土地整治0.67hm²;
植物措施:植草绿化0.67hm²;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3333m²,彩钢板拦挡2500m,洒水抑尘6214m³。
2.弃渣场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回覆0.98万m³,土地整治3.28hm²,混凝土排水沟740m,混凝土沉砂池2座;
植物措施:植草绿化3.28hm²;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6393m²,洒水抑尘1770m³。
3.施工便道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回覆0.67万m³,土地整治0.74hm²,砾石覆盖3365m³;
植物措施:植草绿化0.74hm²;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211m³。
4.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回覆0.26万m³,土地整治0.86hm²,砾石覆盖518m³;
植物措施:植草绿化0.86hm²;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4320m²,洒水抑尘467m³。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方案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128.3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2.95万元,植物措施1.42万元,临时措施38.50万元,独立费用19.95万元,基本预备费5.5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