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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星海镇2022年农村公路工程(第三批)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索引号 640202089/2024-001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石大农水〔202414

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星海镇2022年农村公路工程(第三批)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大武口区星海镇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0~106°30,北纬38°53~39°5″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424日至2024221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20278821031X6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徐亮 联系电话:1860952××××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4223


备注:1.本表出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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