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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液碱存储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索引号 | 640202089/2024-0001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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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关于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液碱存储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液碱存储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巴斯夫杉杉〔2023〕07号)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宁夏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液碱存储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你公司组织开展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做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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