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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十四五”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清洁取暖改造项目(2023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202026/2023-00114 文号 石大发改审发〔2023〕58号 生成日期 2023-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发改局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十四五”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清洁取暖改造项目(2023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358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大武口区“十四五”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清洁取暖改造项目(2023年度)初步设计的请示》(大教体发20233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十四五”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清洁取暖改造项目(2023年度)

二、项目代码:2305-640202-05-01-556826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项目是将隆湖一站学校和石嘴山市新民小学的原建筑的供暖系统进行清洁取暖维修改造,清洁取暖改造总面积16270㎡,其中石嘴山市新民小学8122㎡,隆湖一站学校8148㎡。拟建项目维修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室内供暖系统的支、立管更换。室内散热器更换。暖沟内供热系统的干管更换及暖管的保温(含热力口)。室外供暖系统的直管更换等。

石嘴山市新民小学改造面积8122㎡,其中教学楼A面积1815.05㎡,教学楼B面积1815.05㎡、综合教学楼面积3471.45㎡,教师公寓面积3471.45㎡。

隆湖一站学校改造面积8148㎡,其中启智楼面积26885㎡,弘文楼面积1975.5㎡、明理堂面积292㎡,树德楼面积1740㎡,崇学楼面积1452㎡。(详细的建设内容、工程量见设计概算或工程审定概算表)。

五、2023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304.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70万元,其他费用16.56万元,预备费用14.5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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