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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2024年下半年考核验收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202089/2024-0029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大武口区政府兽医社会化服务合同》等文件精神,大武口区2024年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合同签订服务经费为270000元贰拾柒万元整),下半年服务经费合计135000元(壹拾叁万伍仟元整)。2024年12月3日由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半年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本次考核成绩为88.84分,根据合同约定按照90%的比例兑付下半年的服务经费,金额为121500元(壹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其中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期间先预付服务经费40000(肆万元整),现支付剩余部分服务经费81500(捌万壹仟伍佰元整),经考核组成员及吉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签字确认考核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大武口区下半年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监督举报电话: 0952-2022639

      

  

    

  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124日      

    

附件:

大武口区下半年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细节

分值

扣分

最终得分

一、及时开展动物疫病免疫项目

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适时全部开展得2分,按期完不成的每延迟一天扣0.5,秋季集中防疫以9月30日为截点。以每次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为准。

5

0

5

二、强制免疫项目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

猪、牛、羊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佩带率均须达到100%,免疫密度为实免个体数/应免个体数×100%,随机抽查15户;免疫标识率为免疫标识实际佩戴个数/实免个体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0.1分,以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10

2

8

三、强制免疫项目免疫质量

牛检测2个指标:口蹄疫O型、A型免疫抗体

每项指标为5分,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得满分,合格率<90%每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合格率70%以下该项得0分,以自治区、市和我区抽查为准。

10

0

10

羊检测2个指标:口蹄疫O型、小反刍兽疫

10

0

10

猪检测1个指标:口蹄疫O型免疫抗体

5

1.33

3.67

禽检测3个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H5N6、H5N8、H7N9免疫抗体

15

3.63

11.37

四、其他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除强制免疫项目以外的其它动物疫病(猪瘟、新城疫、包虫病)的免疫或监督免疫、普查建档等工作,每项病种检测不合格扣2分,要求建立档案的病种,未建档或档案不完整每项扣1分。

6

1

5

五、建立动物免疫档案

及时将免疫信息录入动物防疫APP,免疫项目填写规范、准确,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及疫苗种类等进行详细录入,免疫信息录入不规范每一户扣0.1分,以每次单项工作抽查情况为准。

入户抽查发现动物防疫APP无免疫信息一次扣0.5分,视为漏免,以每次单项工作抽查情况为准。

10

0.2

9.8

六、疫苗管理

疫苗按规定要求保管、使用,建立疫苗、消毒药等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档案,疫苗未按要求保管、使用的扣1,未建立相关档案制度扣1分。以每次单项工作抽查情况为准。

4

1

3

七、动物疫情监测

按照区、市、大武口区疫情监测计划分配的任务,完成辖区内样品采集送检工作,一次不完成扣1分

4

0

4

八、动物疫情巡察、报告和处置

集中免疫时段应及时做好每日免疫情况汇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平时巡查村、队、户养殖畜禽的疫病情况,发现疫情及时深入现场观察,并立即报告疫情情况。遇紧急疫情发生处置时,必须听从区、局、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调动,投入到疫情处置工作中。同时要能填写疫情巡查、流调报表和形成简单文字材料。

4

0

4

九、参加学习培训

要求按时参加区政府、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和防疫工作会议,对不按时参加的每次每人次扣0.2分。

4

0

4

十、其他

1、重大动物疾病疫情情况。若当年本地区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得6分,若发生动物疫情,经调查分析后动物防疫合作社确实尽到了免疫责任,得5分,扣1分;若发生动物疫情,经调查分析后动物防疫合作社存在漏免而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则得0分。2、下半年产地检疫证明临栏临畜检查证标齐全得6分,各报检点每发现一次扣0.1分。3、根据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安排部署,参加完成与动物防疫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得1分。

13

2

11

合计


100

88.84

考核验收组组长签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专家组评定意见:  

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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