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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的公示
索引号 | 640202082/2023-0003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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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发〔2022〕60号)有关规定,现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韵然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家申请办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952-2688738(审批业务室)
传 真: 0952-2029766
邮 箱: 974819228@qq.com
地 址: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政务大厅负一楼50号、51号窗口
附件: 第四批艺术类培训机构明细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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