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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职数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099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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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关于核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职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8号)文件要求及各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核准表》《关于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设置的申请》,经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核准以下申报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职数:
区价格认证中心:八级职员职数1个,七级职员职数1个;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八级职员职数1个,七级职员职数1个;
长胜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职数2个。
(此页无正文)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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