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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来源: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914日在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高灵芝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积极培植财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69万元,同比增长12%;争取中央、自治区上级补助收入达到180446万元,增幅6.4%,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严格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监管,安排“三保”支出100572.14万元,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力防范债务风险。到期债务全面化解,法定债务能够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化债目标任务。

----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从严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以审促改、以审促管,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8月,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1个问题外其余已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9条,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36项。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大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3646万元,总支出241702万元,结转519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019万元,支6454万元,年终结余56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33万元,支出830万元,结转503万元。重点审计了区本级预算编制、项目资金、结余结转资金、财政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是预算编制数据不准确,收入结余结转和支出结余结转相差697万元。二是预备费未达到法定数额,预备费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的0.7%三是少编、未编基础医疗卫生预算228.9万元。四是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按照规定制定本级预算草案编制规程。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未发挥资金效益。一是635.66万元一般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发挥资金效益。二是财政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2023630日前有5944.66万元未下达,截至930日,仍有1690.86万元未下达。

3.结余结转资金较大,影响财政资金效益。一是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较大,且逐年走高。二是结转结余资金形成二次沉淀,财政上年结转历年结余资金形成二次沉淀85万元。

4.财政管理不到位,绩效管理还需加强。一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不到位,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不降反增。二是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和部门决算数据不一致,部分预算单位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三是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未对事前、事后绩效结果进行应用。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对1个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依托市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对105家一二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重点延伸审计了15个预算单位,并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了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一是2个单位连续两年未将项目资金、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二是1个单位在部门预算中列入的项目经费等费用,连续两年结余过大。三是1个单位连续两年编制部门预算中列入培训费3万元,但均未使用。

2.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2023年部分预算单位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各部门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2023年底结余资金33504万元,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3.部门二次结转资金大。预算单位上年结转和历年结余资金形成二次沉淀7187.51万元。

4.预算单位将预算资金95.81万元转入实有资金账户。2个单位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95.81万元,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费等事项。

5.往来款长期挂帐。1个单位往来款2.21万元,挂账时间3年以上。

6.资金管理方面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图书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费1.5万元。二是1个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指标未量化。三是1个单位违规向已死亡低收入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0.512万元。四是1个单位将培训费项目扩大支出范围用于办公费、维护费等5.67万元。

(三)PPP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大武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290元。二是未独立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与绩效目标申报表、未编制季报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三是签订的三方转让协议无签订日期。四是项目实施的主体企业未按规定到位项目资本金。五是项目实施单位未建立特许经营临时接管应急预案。项目实施的主体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建设期履约保函金。

(四)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项目进度缓慢,相关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把握好工程进度。二是1个项目已完工,相关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竣工验收。三是1个项目监理合同未规定履行期限。四是1个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

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大武口区末级农业水费收支管理情况,同时还在经济责任、高标准农田等审计项目关注了重大政策落实等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主管单位编制的《大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未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也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是末级农业水费管理实施方案编制不完善、未统筹资金落实用水补贴和节水奖励奖金。三是末级渠系水费未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末级农业水费拨付返还不及时。四是相关单位对各涉农街道(镇)的灌溉合作社的灌溉、运行以及水费核算工作监督考核不到位。主管单位违规向15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二)贯彻执行经济政策、决策部署方面不彻底。一是3.92万元末级农业水费滞留未上缴,未及时向用水户结算水费,且未公示水费信息。二是未直接使用公户集中收取水费且未及时上缴灌溉合作社公户,且未统筹资金落实用水补贴和节水奖励奖金。 三是1个单位以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列支残保金1万元。四是2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共计1370.77万元超2年未上缴财政。五是8个村与所属镇移交2020年人饮维修改造工程及2016年生活体验园工程扶贫项目共1685.4万元资产时,移交单位、移交人、移交日期均未标注。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2-2023年大武口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管网)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4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1个项目截至竣工验收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二是项目管理方面。4个项目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工期竣工,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未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3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2个项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均按75%支付。三是合同履行方面。1个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2个合同无具体签订日期,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设计费2.48万元、未按合同约定且无项目结算资料支付5万元检测费,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多支付勘察费1.6万元。

(二)大武口区公共投资重点项目工程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关注13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项目审批方面。1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代码不一致2个项目未按规定审批。二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1个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1个项目未办理土地转用审批手续开工建设,4个项目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是项目管理方面。8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质量检测费3.08万元。

(三)大武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6个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1个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48万元直接拨付至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全部支出,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设计规划不到位,导致918.19亩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无法完成;202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导致264.68万元资金闲置超过15个月三是项目绩效和移交管护情况。2021个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做绩效评价,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未细化量化,缺乏可操作性,2个村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撂荒,3个村90的耕地,后期管护管理不到位撂荒时长达18个月左右。

(四)其他审计情况。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了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问题:一是乡村振兴项目方面。1个村温棚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实施,1个项目未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二是民生项目方面。1个项目未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大武口区审计项目计划,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4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023重点1家区属国有企业20211月至202212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编制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该企业2021年发放工资153.68万元,2022年发放工资158万元,企业工资总额未实行预算管理。

2.未按合同约定内容使用法律顾问服务,3.5万元律师服务费未发挥效益。该企业出具第三方的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重大决策,均未要求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按照合同约定协助草拟、审查和修改上述法律文书,未对重大决策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

3.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也未进行竣工决算。该企业实施的1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土地账面资产不实。该企业以无偿转让方式取得另外一个国企名下土地未在公司账面进行核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本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拆迁、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2个街道报废、拆除、调拨或已无法查找资产43.72万元,均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2.未计入固定资产。一是1个单位实施的1个项目,在建工程多转入固定资产0.91万元,1.26万元的交换机1台未记入固定资产。二是1个单位在建工程11858.43万元、某街道社区的1个项目未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三是某镇及下辖村居实施工程项目完工工程47个项目未转固定资产核算。四是2个村合作社使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购置的部分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1个街道固定资产盘亏30项资产价值12.61万元。二是1个单位已损毁传真机等资产共计18.32万元。1个单位盘亏固定资产中389项共计1092.12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房屋、建筑物等22项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方面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23个项目已立项批复实施,但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二是170耕地撂荒时长1年以上。三是相关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发放2022年地力补贴37.31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项目归档资料中,部分关键资料缺失。二是相关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三是相关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制度。

五、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3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件,具体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有关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聚焦发展主线,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总书记对新征程宁夏发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的重要指示,围绕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相关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高支出效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确保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二)优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做实做细优质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提高支出预算科学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科学确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确保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规范预算资金申请、下达、拨付管理,加快借垫款催收力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力增效。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强化PPP及特许经营权项目监管,严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和补齐民生短板。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规范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抓好重点环节管控,严格财务核算管理,妥善化解企业风险。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加大不良资产清理处置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同步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五)强化审计整改,有力督促问题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全力做好审计的“下半篇文章”。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审计整改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将专题进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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