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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来源:


关于2022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度,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与往年相比,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资金覆盖更广。坚持科技强审,通过全市预算审计一盘棋实施方案,组建财政审计数据分析攻坚团队,建立分析模型30个,下发疑点数据3756条,涉及问题资金25470.51万元,实现106家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大数据审计全覆盖。二是审计重点更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推动“四区建设”、打造“四宜之城”区域发展格局等重大部署,聚焦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等领域开展审计项17三是成果运用更实。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干部考核、资金拨付等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审计成果广泛运用。

根据审计法,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各项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重点,实现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1375万元,总支出208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11万元,支出30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4万元,支出1360万元。大武口区财政能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现主要问题:未将2021年结余资金32099万元编入本年预算。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本年预算管理。未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8笔财政直达资金4106.53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各预算单位。未将历年结余资金95.84万元下达到部门,该资金连续两年滞留。未对拟新出台且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未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自评报告中未对各项指标设置分值并赋分。未按规定建立绩效管理考核通报相关制度。偿债准备金专户和社保资金专户长期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理。股权投资账实不符,短缺4万元,且未采用权益法根据被投资单位损益变动情况调整股权投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106家一二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并重点延伸审计了星海镇等6个预算单位,发现各类问题金额28142.01万元。发现主要问题:4家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预算,超预算采购办公设备等40.85万元。1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3.54万元。1家单位3年租车费用14万元未列入部门预算4家单位202220787.07万元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80%,个别专项资金支付进度为零。1家单位1190.19万元专项资金结余账面。1家单位记账错误导致年终决算数据与实际发生经营活动内容不准确。1家单位4637.73万元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3家单位将481.07万元的专项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非定向疫情防控捐赠资金9.65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未完成供货且未验收,超进度支付合同金额99.45万元。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此次主要对就业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0”疫情防控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等惠民惠农惠企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财政及各部门能够贯彻落实重大经济政策,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主要问题:1家单位发放的小微企业发放补贴资金占总发放补贴资金的9.5%,占比率低。1家单位对参加培训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同一人员同一时间参加多个培训2人次,涉及资金0.23万元。7家单位74.61万元资金结转结余超过两年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统筹使用。1家单位20.89万元专项资金未能发挥效益。3家单位将9.6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2家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项补贴30.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审计持续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 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2022年,对1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未建立。资产收益7.5万元未及时上缴。固定资产520.88万元未及时入账。在建工程108.42万元未及时转固定资产。重大物资53.24万元采购不规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区本级财政审计和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主要问题:1家单位采购和调拨物资,未在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且未入固定资产账。5家单位待报废资产2507.73万元未及时处置清理。1家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资产台账信息变动不及时。4家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2家单位已投入使用的5个工程项目1571.37元未转固定资产。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22年,围绕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情况,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发现主要问题:2021年,2个村超核准量开采地下水153.79万立方米。1家单位28.86亩流转土地闲置、撂荒超3年。1家单位街道级、村级、社区级河长巡河率不高,河湖长制考核分值较低。

五、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对5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基本遵循了相关制度和规定。发现主要问题: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部分未按原批复内容实施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查。2家单位实施项目开工前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开工前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3家单位在履行合同中存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足额缴纳、未按合同约定确定专业工程设备暂估价、合同约定内容不全面、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未按合同期限完工的问题。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真实性无其他工程资料佐证。4家单位在工程结算中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价、未按合同约定下浮、未执行合同单价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 64.53万元。1家单位实施的项目财务核算不准确,重复、多记工程费用,虚增建设成本31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将专题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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