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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来源:
关于2021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9日在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高灵芝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19日,在大武口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着力提高审计整改的实效。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要求,认真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审计整改坚持“审帮促”相结合,推进建立审计整改沟通协调机制,对体制机制、历史原因等造成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限,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有序化解处置,采取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全链条闭环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大武口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统筹安排整改任务。对中央、自治区、市、区四级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和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充分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审计跟踪、专项督查、整改销号”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提醒函和督办函,派出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采取实地检查、审阅相关书面材料的方式验收整改结果,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逐个问题销号,保证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效。
(二)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健全审计整改领导和监督落实机制、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制定整改长效机制责任清单和“四函四书两报告”整改模式流程图,促进审计整改的程序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从而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三)探索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模式。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一是审计整改实行“清单销号”制度,依据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台账,完成整改“销号”。二是严格执行“四函四书两报告”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向18个单位下发提醒函24份,对8个单位下发督办函8份,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限时整改。三是以“巡察+审计”的工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效应叠加的巡审结合新模式,推动政治监督和经济监督融会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四是探索审计整改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已到规定期限未落实的事项,发出催办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五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脚点真正放在推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上。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总体看,今年审计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客观实际,整改效果较好、质量较高,有效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截至2022年11月底,《关于2021年度大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55个问题,完成整改54个,正在整改1个,实际整改完成率98.18%。通过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532.2万元、挽回损失20.99万元,通过统筹使用资金、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297.07万元,处理相关人员2人。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财政代编比例大”问题。区财政在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中,把涉及各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编入各预算单位,预计同比上年减少2340万元,财政代编比例下降13.41%。逐年化减财政代编过大的问题,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上缴国库资金6.05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6月22日上缴国库。
(2)关于“新增债券资金15000万元未及时进行报批”问题。区财政按照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四批)》(宁财债指标〔2021〕667号)文件,及时对自治区下达债券资金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门资产决算数与资产系统数相差1374.25万元”问题。区财政已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和资产年报时,必须按财务报表数据填报。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问题。区卫健局等单位建立规范的预算制度,认真测算本单位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在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中,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关于“未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编制”问题。区教体局已按照《大武口区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纳入大武口区2023年财政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区卫健局等单位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按照年初预算具体分解情况进行合理支出,督促单位工作人员将国家、自治区专项经费按照时间节点按期拨付基层单位,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出,并督促各下属单位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关于“违规用现金支付预算支出”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杜绝现金支付行为再次发生。区教体局要求各民办幼儿园设立财政资金专户,严格落实现金使用管理制度,杜绝大额现金使用。
(3)关于“收入未上缴或上缴不及时”问题。星海镇收取利息13.26万元已上缴财政。
(4)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区卫健局等单位对各种往来款项开展全面分类清理,积极核对账务,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已清理往来款项347万元,区教体局积极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对接,逐步清理5375万元往来款项。
3.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出租国有资产未报批”问题。区教体局已按要求上报区财政局进行备案。
(2)关于“房屋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区财政局、教体局已与资产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接,将闲置资产移交。
(3)关于“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4)关于“完工项目未转固定资产”问题。区教体局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转入固定资产。
(5)关于“已损毁资产未及时报批清理”问题。区教体局对已损毁资产进行了下账处理。
(6)关于“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区卫健局等单位对盘亏等不实资产进行了调拨、下账处理。
4.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未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问题。星海镇今后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关于“扩大范围使用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问题。星海镇积极筹措资金,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
——关于“超比例提取支付项目管理费54.31万元”问题。因为该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待资金到位后星海镇将予以调整。
——关于“完工项目结余资金41.1万元未收回”问题。星海镇已将剩余资金收回,待后期调整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已加强了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管理。
——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配送不规范”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规范了疫情防控物资配送。
——关于“资金核算方面不规范”问题。区卫健局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各项制度,建立疫情物资管理台账,与国库支付中心协调,增加疫情防控资金科目,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进行专账核算。
(3)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及相关项目资金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6066万元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区教体局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关于“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38万元”问题。区教体局已将2.38万元收回,整合安排后拟用于学前教育相关支出。
——关于“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区发改局等4个单位已上缴违规资金16.7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3.09万元。
——关于“结余资金268.26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星海镇、区自然资源局已将结余资金268.26万元上缴财政。
——关于“专项资金支付率低”问题。相关单位根据项目进度积极支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支付率。截至目前,区住房保障中心已支付专项资金885.58万元,剩余资金1176.42万元,支付率43.71%。区教体局已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建立全过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问题。区教体局已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关于“项目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问题。区教体局对不达标的项目,按照要求实施完成相关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3)关于“部门年度绩效目标未能细化”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管理具体要求,对年度目标进行细化、量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肢解招标83万元”问题。已移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已核实并进行处理。
(2)关于“工程造价结算不准确,多计20.99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整改,已将多计工程造价的20.99万元从该项目的剩余未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3)关于“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区沟口街道办事处等5个单位负责实施的6个项目,已按照审计要求编制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4)关于“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区住建局已将超付的234.63万元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强化结果运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推动各方面制度的完善。
(二)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推进整改。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区财政要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财政代编比例,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逐年消化财政借垫款。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和区沟口街道办等单位要继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星海镇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要求,加大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相关单位对近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对历史遗留等疑难问题,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等单位沟通协调逐步解决。区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稳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三)强化跟踪督促,有效贯通协同。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有关部门,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治巡察等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增强整改实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准确把握审计整改工作的功能定位,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提升审计整改质量,为促进大武口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