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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来源:


——202110月22日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高灵芝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26日,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审计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我区审计工作。9月22日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注重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坚决把好审计工作的“整改关”。

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紧抓落实,履行整改责任。有关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大多数单位能召开专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实效。

(二)多措并举,提升整改效果。一是审计整改实行“清单销号”制度,依据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台账,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机制10个单位下发督促整改函10份,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三是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大财经委、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9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倾听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升整改效果。这一做法在审计厅领导调研全市审计工作和全区审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得到自治区审计厅领导的肯定和认可。并在《关于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情况的通报》中受到书面表扬。

(三)完善机制,提高审计整改成果应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强化治理。完善审计信息共享机制,相关审计报告报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提升整改结果运用。起草《大武口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等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整改事项17个,截至2021年10月10日,已完成整改16个,整改率94.12%。通过整改,上缴国库资金18.3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61.21万元,促进加快资金支付5218.01万元,减少损失20.55万元,制定制度2项。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率低”问题。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区财政局预估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000万元编入预算,增加了预算规模,提高了预算编制率。

2.关于“年初预算3139万元未细化具体经济科目”问题。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区财政局编制预算时,将“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细化到具体经济科目。

3.关于“存量资金1330.51万元盘活程序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于2020年9月印发了《大武口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石大财发202064号)文件,规范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程序,做好结余结转等存量资金的清理回收及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财政专户往来款项7528.3万元未清理”问题。2021年9月,区财政局将区财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往来款项与国库暂付款对账核实,将专户暂付款予以核销,统一归入区财政国库暂付款,财政专户往来款项得到了清理。

5.关于“专项资金支付率低”问题。区文旅局、教体局、星海镇人民政府、民政局积极推进项目进度,截至9月10日,支付了952.19万元,占结余资金的60.5%,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6.关于“18.38万元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区星海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9日将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

7.关于“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不符合规定”问题。2021年6月,区综合执法局对账务进行调整。

8.关于“专项资金614.17万元闲置账面,未发挥资金效益”问题。区农水局推进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截至8月31日,已支付264.6万元,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予以支付。

9.关于“串用专项资金561.21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再发生串用专项资金情况。

10.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流失账外”问题。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3月底对该项固定资产入账。

11.关于“项目资金结余结转较大”问题。截至8月31日,区农水局已支付1130.42万元,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予以支付。

12.关于“隆湖家园及工贸小区排污泵站及管道工程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问题。区星海镇人民政府2021年6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2021年8月工程资料移交档案馆,并按程序申报市质量监督站进行竣工验收。

13.关于“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区图书馆数字化报告厅及休闲阅览室工程(二期)和隆湖六站幼儿园工程已编制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隆湖家园及工贸小区排污泵站及管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已委托中介予以编制。

14.关于“隆湖六站幼儿园建设项目多计工程款20.55万元”问题。区教体局与工程结算审核单位进行谈话,要求对工程量、材料价款过高等结算不实部分重新核实,将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工程款予以调整,扣减工程款支出。2021年5月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已对结算中多计工程款20.55万元进行调整。

15.关于“隆湖六站幼儿园建设项目多计待摊投资费用8.82万元”问题。区教体局于2021年4月1日,对隆湖六站幼儿园竣工财务决算中列入工程待摊投资的采暖费调减8.82万元进行账务调整,确保工程投资真实、准确。

16.关于“应收未收孵化园厂房租金506.12万元”问题。市尉元公司加大欠缴租金催收力度,对宁夏科捷锂电池有限公司、宁夏百恒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采取法律手段,均已胜诉。

(二)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账实不符”问题。区城投公司于2021年4月申请区财政局协调解决前进北路18号一层营业房过户事宜;富锦嘉园房产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事宜;众安府佑水香北区NE组团45-2、45-3两间营业房,因西北信息产业园及九天智能科技信息产业园入住,改变原规划等导致不能进行综合验收,造成该房产不能如期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二是巩固整改实效。大力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按程序及时公告审计整改情况,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向发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动机制,压实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对整改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的事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时间跨度长、形成原因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找准症结,相关部门单位合力持续推问题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为基本建成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美丽大武口,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作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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