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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来源: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
第一部分概述 | ||||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人事部、国家保密局《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二、责任主体: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 ||||
第二部分基本目录 | ||||
序号 | 事项 | 内容(要素) | 不予公开依据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1 | 基本信息 | 人事工作 | 尚未公开的工资(含津贴、补贴)、人事、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及资料 |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考察、任用情况 | ||||
拟议过程中的机构设置、工作分工、人事调整、职务任免、奖惩 | ||||
涉外过程需要保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 | ||||
财务工作 | 财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按规定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信息 | ||||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 信访举报及纪检监察事项、举报人相关信息及调查处理等相关资料;调查过程中材料、证词、证据及其他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
内部管理 | 内部统计数据;业务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信息;研究中尚未实施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2 | 文件 | 涉密信息 | 向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公函、批复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标注秘密、机密、绝密的公文、资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后可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利益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