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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来源:大武口区民政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宁民规发〔2023〕1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确认,以下家庭(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现将救助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大武口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9日,共计7天。
监督咨询电话: 0952-2668002
附件:1.大武口区2025年第一批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公示表
大武口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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