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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告知单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来源:大武口区民政局
一、项目名称
申请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二、受理条件
具有大武口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家庭中80周岁以上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企业职工社会养老金,不含基础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都可申请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三、以下情形不能享受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待遇
1.申请时已在本辖区以外居住1年以上的,或从外地转入本辖区不足1年的;
2.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子女就业和收入等情况,拒不提供有关材料或拒绝调查核实的;
3.申报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达到或高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4.子女家庭条件较好、且具有赡养老人能力,而不愿尽到赡养义务的;
5.参与吸毒、赌博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的。
四、提交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原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一寸照片三张;
4.个人书面申请;
5.填写《大武口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6.以上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有效资料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申请;
2.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核对填表人信息,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3.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批;
4.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5.将基本生活津贴通过代发银行打入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账户。
六、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民政局低保中心(307室)0952-2668002
监督电话:民政局办公室(305室) 0952-2035962
通讯地址:大武口区黄河西街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