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宜居建设 > 养老服务 >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4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好的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的作用,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4]93号)文件和大武口区民政局的要求,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在家庭人均补差金额基础上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长兴街道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类残疾人进行汇总,严格按照残疾证确定残疾情况,此次共为47户残疾低保户家庭进行提标。(通讯员:崔莹莹)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区政府网站
大武口各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