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宜居建设 > 稳岗就业 > 政策文件
【政策宣讲】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来源: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宣讲】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在取证之日(证书上的落款日期)起12个月内,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可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工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按照宁人社发〔2017〕7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宁人社发〔2019〕39号、宁政发〔2017〕77号、宁人社发〔2017〕71号、宁人社发〔2022〕59号)
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原则,主要开展高级工以下职业(工种)培训。支持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自主或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培训券和“直补个人”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准入类职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分别给予1200元、1700元补贴;列入急需紧缺培训目录的,按附件2标准给予补贴;列入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目录的,按附件3标准给予补贴;未列入急需紧缺培训目录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100元、1500元和800元补贴。(宁人社发〔2021〕185号)
凡有培训意愿的城镇家庭、农村家庭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学生(简称“两后生”)到技工院校参加1个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培训期间学费、住宿费(含卧具)和实习材料费全免,按照6000元/人标准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给予技工院校培训补助。对脱贫家庭、农村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两后生”再给予每人3000元生活费补贴。(宁人社发〔2021〕185号)
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企业可结合自身需求,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对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成本的,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对企业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培训补贴拨付给委托机构;对各级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拨付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宁人社发〔2021〕185号)
高技能人才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等开展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培训后须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补贴。宁人社发〔2021〕185号)
对我区户籍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直补个人培训,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12个月内申请补贴的,分别给予1100元、1500元、3000元培训补贴。(宁人社发〔2021〕185号)
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分别给予定点培训机构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600元培训补贴。宁人社发〔2021〕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