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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采取“三落实”促《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8日 来源:大武口区人社局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大武口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以“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三项措施,学习宣传领会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扩大社会知晓率,努力营造学制度、用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落实落地落细。

一是内强素质抓落实。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深悟透主要内容和操作规程,讨论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组建宣传骨干,为深入项目工地、用工单位宣讲好《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奠定基础。

二是部门联动抓落实。组织召开辖区金融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座谈会,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结合工作职能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推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部门联动、密切协作、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宣传培训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抓落实。抓住春季建设项目陆续开工的良好时机,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条例》的宣传与日常巡查结合起来,分赴各项目工地组织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部分农民工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讲解操作流程,指导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好新旧制度的解释和衔接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指导用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开设专用账户,做到项目人工费用按月拨付,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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