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关于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26/2025-00040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5〕2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石大政办发〔2025〕27号
高新区、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武口区关于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关于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确保“赈”出实效,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交通运输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草原厅关于印发宁夏2025年度适用以工代赈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坚持在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吸纳本地群众就业多的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通过组织本地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重点工程项目推广实施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范围
区直部门、镇街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进度要求和扩大有效投资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帮助本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因地制宜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综合赈济模式,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任务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一)新型城镇领域:主要包括交通(农村公路、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水利(河流防洪治理等)、城镇建设(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社会公共服务(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发改局、农水局、教育局、卫健局、文体旅广电局,高新区规建局,星海镇、各街道)
(二)新型工业领域:主要包括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特色轻工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发局、区工信局)
(三)乡村振兴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水局,星海镇、各涉农街道)
(四)新型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煤层气、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规建局)
三、主要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严格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监管。在项目可研、初设、审批阶段要充分体现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对项目吸纳本地群众务工就业和发放劳务报酬提出明确要求。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在项目前期审查、全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面要加强协调联动,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对于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经区政府会议审定后,认定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纳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储备库(见附件1)管理,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可不进行公开招投标,可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农水局、文体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星海镇、各街道)
(二)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动员本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积极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协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鼓励星海镇通过零工市场组织群众务工,提高群众劳务输转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农水局、文体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星海镇、各街道)
(三)因地制宜做好技能培训。星海镇、各涉农街道要统计本地区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工需要,统筹整合资金资源,系统开展技能培训,填写培训台账(见附件2)。采取“培训+上岗”方式,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联合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培训,做到参与务工群众培训全覆盖。采取“培训+学校”方式,联合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开展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采取“培训+项目”方式,依托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现场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培养熟练劳动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星海镇、各街道)
(四)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要求,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项目设计阶段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数额。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求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尽可能多、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达到投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0%及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务工台账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见附件3、附件4),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区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人社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农水局、文体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星海镇、各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加强沟通衔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以工代赈项目申报、务工人员摸底、组织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调度,由区发改局牵头,联合区农水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联合调研、定期调度,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用工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项目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劳动致富技能、增加群众收入的作用。
附件:1.大武口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库(第一批)
2.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就业技能
培训台账
3.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务工台账
4.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劳务报酬
发放台账
5.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
附件1
大武口区2025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库(第一批)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进度计划安排 | 实施单位 | 分配中央衔接资金(万元) | 分配自治区衔接资金(万元) | 受益对象(村、户/人)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星海镇临湖村雨水管道提升工程 | 新建 | 新建U型渠道,现浇雨水口、门口预埋钢筋砼管等。 | 星海镇临湖村 | 2025年7月-10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150 | ||||
2 | 星海镇临湖村环境整治项目 | 新建 | 马家大院巷道改造工程:新建排水管道、配套检查井等设施。 | 星海镇临湖村 | 2025年7月-10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370 | ||||
3 | 星海镇枣香村工厂化养虾项目(二期) | 新建 | 建设保温车间,室外工程:供水、排水、供电、道路、标准化室外养殖池等;设备:标粗车间水处理设备、养成车间水处理设备、各种规格管路系统、动力配电系统。 | 星海镇枣香村 | 2025年6月-10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660 | ||||
4 | 星海镇十一分沟、六分沟、二分沟沟渠治理项目 | 新建 | 解决临湖村理工学院东湖社区枣香村排涝问题,采用植草砖砌护沟渠,构筑物附近采用浆砌石砌筑,沟渠清淤,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 星海镇 | 2025年7月-10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450 | ||||
5 | 潮湖村 人饮改造提升项目 | 新建 | 在潮湖村9队铺设管网,建设阀井,安装智能水表解决潮湖村 105 户农户人饮水问题 | 长胜街道潮湖村 | 2025年6月-10月 | 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 | 120 | 潮湖村105户 315 人 |
附件2
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培训单位填表人: 有关部门 审核人或施工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名 | 所在镇(街道)、村组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培训内容 | 参训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附件3
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务工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 项目监理单位审核人: 项目法人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镇(街道)、村组 | 身份证号 | 务工内容 | 工资标准 | 务工天数 | 手机号 | 备注 |
2 | ||||||||
3 | ||||||||
… | ||||||||
… | ||||||||
合计 |
说明:1.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核定群众务工天数和应发劳务报酬金额,本表所示为按月核定;
2.务工内容根据群众实际从事工种填写, 如普通、技工、杂工等,每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应统一;
3.备注中明确务工群众类别: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普通群众。
附件4
XX项目以工代赈XX年XX月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 项目监理单位审核人: 项目法人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镇(街道)、村组 | 务工 内容 | 工资标 准 | 务工 天数 | 发放金 额(元 )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发放日期 |
手机号 |
备注 | 领取人 签字并 按手印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说明:1.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登记,本表所示为按月登记;
2.务工内容根据群众实际从事工种填写,如普通、技工、杂工等,每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应统一;
3.备注中明确务工群众类别: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普通群众。
附件5
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单位 | 建设地点 | ||
项目施工单位 | |||
主要建设内容 | |||
以工代赈建设任务 | |||
以工代赈用工环节 | |||
组织当地群众开 展培训情况和成 效 | |||
吸纳当地群众务工 就业情况和成效 | |||
当地群众获取劳务 报酬情况 | |||
...... | |||
务工群众代表评 价及反馈意见建 议 | (通过入户走访或电话采访,填写当地群众对务工组织管理、劳务 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 ||
项目业主单位评 价意见 | |||
县级政府相关部 门评价意见 | |||
说明: | 着重应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发放劳务报酬及开展就业培 训等以工代赈重点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