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5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81/2025-00015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5〕25号 生成日期 2025-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石大政办发〔202525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交通局、审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大武口区2025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2025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口密集区域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要求及《中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大武口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协同”的原则,组织发动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限定燃放时间

(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正月二十三7时至24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传统节日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燃放活动除外)。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区域

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西,沙湖大道及延伸段北,西环路以东,工人街以南形成的闭合区域。

、禁止燃放场所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点和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三)火车站、客(货)运站、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充电站、机动车停车场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周边100米内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九)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十)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十一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十二)重要军事区域;

(十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部门职责

大武口区公安: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燃放、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侦办)查处非法制造、买卖、燃放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行政案件和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处置非法烟花爆竹以及废旧烟花爆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负责协调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环境监测作;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故意制造环境噪音污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协调相关部门依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根据天气条件,发布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指令。

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常态化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销售和质量监督,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禁限放区域的监督管,依法查处流动兜售、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劝阻、制止。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办理和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相关资质的违规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原因;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进行管控工作。

区审批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审批准入。

星海镇及各街道负责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调动群众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利用视频监控及无人机巡检等方式,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常态化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放宣传、安全教育工作,对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管控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主动作为,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群众力量。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化的传播方式,将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和安全文明的节日庆祝方式。积极鼓励群众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投诉。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