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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殡葬领域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35/2025-00008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5〕4号 生成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民政局

石大政办发〔20254


区直相关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大武口区殡葬领域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殡葬领域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加强我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殡葬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族事务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区深入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星海镇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动调整等原因,由相关人员自动接续。

二、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按照会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准备会,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负责督促联席会议确定事宜的落实;指导各部门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殡葬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其他开展殡葬服务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2.牵头制定殡葬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工作。

3.牵头开展殡葬领域工作调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殡葬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4.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

1.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殡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做好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

2.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殡葬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3.将民政等部门归集共享的殡葬服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时通过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共享公示。

4.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和墓穴(墓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监管市场调节价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三)区自然资源局

1.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殡葬设施的用地空间,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用地需求。

2.依法处置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殡葬设施、破坏耕地建坟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新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行为。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湿地建设殡葬设施和私建坟地等行为。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依法对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对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工程中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五)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1.对治丧活动中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监管。

2.对文物保护区散埋乱葬坟墓的整治。

3.对文物保护区等范围内建坟修墓行为进行监管,对在其内已形成的安葬区,依法依规进行治理。

(六)区卫生健康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管理、对医护人员售卖死亡线索等问题进行监管。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依法查处殡葬服务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等价格垄断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组织和个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

(八)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

1.协助民政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管理的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营利活动行为进行处理。

2.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教育管理,严肃处理干预丧葬、借丧葬骗财敛财的行为。

(九)星海镇和各街道办事处

1.推动本辖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殡葬执法。

2.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深化丧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简化程序,委托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召开联席会议

(二)需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讨论审定后,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呈报请示,由总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根据各自承担的专项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议题,对联席会议确定的议题,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必要时可委托相关部门起草。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会议要求切实抓好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的落实。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联席会议不纳入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六、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殡葬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协作配合,及时处理殡葬服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议事、协商、决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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