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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81/2024-00020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4〕35号 生成日期 2024-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石大政办发〔202435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刘强同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至少1,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每半年、敏感时期、重点时段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分析研判新产业、新业态等安全风险,明确监督管理部门。

(五)安排制定区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督促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七)坚持安全发展,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准入标准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八)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九)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杜海亮同志

(一)协助区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

(二)协助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区安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区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协调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七)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八)坚持安全发展,组织分析研判“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自治区、市和区重点任务中的安全风险,督促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九)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

问题。

(十)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十一)按照《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联系包保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每季度至少对联系包保的煤矿开展12次督促指导工作,重点督促煤矿依法经营,查处手续不全组织生产建设、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督导煤矿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煤矿取消井下劳务派遣,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监督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以及其他各涉煤部门间需要统筹协调的事务。

(十二)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三)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三、王武恒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四)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四、张筱雯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科技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督促推进养老救助机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五、谢琴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六、丁惠军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公安、司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七、罗海波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校园、养老救助机构等场所、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八、郑本立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城市燃气、自建房、交通运输、农牧、防汛抗旱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九、杜万顺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1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督促推进自然资源、园林、国土、农牧、森林草原防灭火、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卫生健康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十、吴莎莎同志

(一)协助督促推进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到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年底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区政府成员因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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