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39/2024-00029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4〕21号 生成日期 2024-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司法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421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本届法律顾问聘期已届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丁惠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团长:宋发旺区司法局局长

李秉昕区司法局副局长

员:赵海荣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业律师

闫雪萍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郑玉涛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李良辉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邢玉贺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武文昊宁夏北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

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律师

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聘期两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每届法律顾问团聘期届满未聘用新一届法律顾问团期间仍延用上一届法律顾问团)。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选聘、协调、考核评定等日常工作。


附件: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简介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简介


赵海荣女,蒙古族,1975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方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1999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自治区、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石嘴山市教育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先进个人、石嘴山市司法局及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十佳律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等称号。擅长损害赔偿、合同、房地产、债权清收、公司、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破产清算、重大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闫雪萍,女,汉族,197111月出生,群众,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5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担任大武口区七届、八届政协委员,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石嘴山市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律师,同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曾荣获2009年全区优秀公益律师、全区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律师、石嘴山市十佳律师、石嘴山市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宁夏十大法制人物2018年全区优秀公益律师宁夏人民优秀调解员”“石嘴山市优秀志愿者讲师石嘴山市优秀志愿者等称号。擅长行政、商事、劳动合同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婚姻家庭类纠纷。

郑玉涛,男,满族,19839月出生,中共党员,长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68参加工作,先后在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基本建设工程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任职。现担任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大武口区教育局、大武口区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同时系石嘴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民商事诉讼、仲裁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男,汉族,19908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长江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47月参加工作。2013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47月至20166月在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20167月至今在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兼任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荣获2017年度石嘴山市直机关优秀志愿者;擅长政府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合规审查、行政诉讼、民商案件处理等。20212023年度担任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2022年至2023年度担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

李良辉,男,汉族,19854月出生,农工党党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从事法律工作,先后担任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监狱等单位法律顾问、系2021-2023年度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擅长民事、行政诉讼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邢玉贺,男,汉族,1987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副主任;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宁夏律师协会侵权委员会委员;宁夏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及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政协大武口区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现任大武口区青山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以及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大武口区第八中学法治副校长;20216月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社会公益律师、202311月获得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表现突出辅导员;20241月获得全区法治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先进个人。主要擅长刑事、合同、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法等领域。

武文昊,男,汉族,19925月出生,群众,毕业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北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从事法律工作,执业以来办理多起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业务,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立法工作,2020年主导向全国人大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审查建议,被采纳后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条进行修订。善于处理公司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劳动人事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类行政诉讼案件;擅长合同、文件法规类审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男,汉族,1986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南阳理工学院,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宣传委员、律所执行主任,石嘴山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市律协公司法、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中院特邀调解员,市检察院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工作公益律师。先后被评选为宁夏优秀青年律师、石嘴山市优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审查、刑事辩护、行政纠纷处理。

王 涛,男,汉族,19785月出生,群众,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专业,现为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十八年。20134月被石嘴山市非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聘为人民调解员,20175月被共青团石嘴山委员会聘请为石嘴山市青年创业导师团导师。从业十八年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精通民商法,合同法(担保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杨萍,女,回族,1975年10月出生,1999年7月于北方民族大学毕业后进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5年4月辞职,现任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担任石嘴山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石嘴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于2018年至2020年担任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2020年担任石嘴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历年来陆续受聘为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市第三中学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行政诉讼、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