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88/2024-00005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4〕1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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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科技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科技局 |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4〕18号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涉农街道:
《大武口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我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科技与经济精细结合的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构建具有大武口区产业特色、优势突出、协同联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科农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紧扣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大武口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东西部科技合作等政策,整合科技资源,加强企业需求征集和凝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大武口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精准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一是立足大武口区资源禀赋,围绕锂电池材料产业链、光伏材料产业链、电子信息材料产业链、轻工食品产业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四链一基地”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科技型企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围绕葡萄酒、菌菇、果蔬、盐碱地改良等辖区特色农业发展,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新品种、新装备、新模式引进示范。三是围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需求,加快节能环保领域和生态修复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一是建立以企业、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组织和立项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生产和产业链上下游市场情况,建立“项目从需求中来,成果到应用中去”的转化模式,从源头上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先一公里”,提高转移转化的针对性。二是发挥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立足打造城北片区富硒农业示范区、城南片区休闲农业样板区和城东片区设施农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在设施农业、数字乡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作用,开展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推广,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三)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科技服务等方面的集聚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创新方式实现“引才引智引技”,结合项目推进,柔性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借助项目合作契机,利用高校资源,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强化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培育一支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样板。
三、预期成效
(一)支持项目数量逐步提升。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16个,其中: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6个(工业项目3个,农业项目3个),科技特派员成果转化项目2个,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6个,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项目2个。获项目支持企业总数较上一年增长7家。
(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通过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新技术运用在工业企业降本增效、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等方面效果凸显,带动工业企业年收入累计增长6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在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建立富硒香菇菌种筛选中心1个,菌菇、瓜菜种植示范基地2个以上,开展培养技术骨干和农技带头人15人以上,带动农民增收40人以上,提高农民收入约1万元/户。
(三)科技特派员带动作用发挥明显。通过科特派项目实施,进一步整合现有科技成果和技术资源,推广农民实用新型技术,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预计建立盐碱地改良示范基地1个,建设“宁杞1号”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基地1个,示范推广新技术4项,累计培训农民600人次以上,培育科技示范户30户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提高农民收入约0.5万元/户。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评审。由区科技局统筹,4月9日前组织工业、农业专家完成项目评审;
(二)方案报备。4月底前将拟定的《工作方案》、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拟立项清单和绩效目标表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科技厅备案;
(三)中期检查。9月底前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进度缓慢的项目下发督办函并监督项目加快进度;
(四)项目验收。2025年3月底前,由区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区科技局牵头,负责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评审、中期检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情况、执行项目基本条件、科技征信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等内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拟引进科技成果的适用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强化资金保障。2024年度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1036万元。其中,政府配套资金350万元(自治区科技厅专项资金配置280万元,大武口区本级财政配套70万元),企业配套资金686万元。按照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科特派成果转化类、创新创业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科特派科技服务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要求进行支持。
(三)加强示范引导。持续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政策解读,广泛宣传示范项目新进展、新成效,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宣传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成效,推广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宣传一批优秀案例,激励一批先进典型。
附件:1.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立项清单
2.2024年自治区重点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