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85/2023-00009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3〕5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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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医疗保障局 |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3〕50号
区直各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地单位: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3〕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及方式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就低原则执行。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
缴费对象 | 普通 居民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 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 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
缴费标准 | 380元 | 0元 | 75元 | 110元 | 200元 |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 1. “我的宁夏”APP(支持使用任意银联借、贷记卡);2.黄河银行手机银行APP; 3.黄河银行微信公众号; 4.黄河银行ATM机; 5.便民终端; |
线下缴费 | 6.黄河银行营业网点柜台。 |
三、需要明确的问题
(一)做好动态参保群体医保身份信息系统标识工作。
1.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等7类群体医保身份信息标识工作,分别由自治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通过自治区医疗保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自治区医保部门推送认定信息。区医保局原则上不再开展上述7类人员身份信息标识工作;对因自治区部门间推送认定信息延迟等情形的特殊困难人员,根据区民政局、区农水局提供认定信息传递文件,做好线下资格维护确认工作。
2.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重点优抚对象等5类群体医保身份信息标识工作,由区医保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认定信息传递文件,按月对新增和终止身份人员做好线下资格动态维护确认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对线下身份认定交互文件(加盖单位印章),做好梳理归档,以备查阅。
(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及退费工作。
集中缴费期内,对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认定地与医保关系参保地不一致的,按认定地建立医保关系,于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从2024年1月1日起在迁入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024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对已按普通居民身份缴费后取得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的参保人做好差额退费工作,医保系统自主判定困难人员身份并生成退费数据,无需困难人员提供身份认定资料,结合参保人填报退费申请表信息完成退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召开征缴工作安排会议。(2023年9月29日前)
组织召开参保征缴工作安排会议,安排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工作。
(二)全面推进征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集中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参保工作,根据各街道(镇)征缴情况,适时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三)定期调度推进。
区医保局会同区税务局对各街道(镇)参保工作开展督查指导,抓好工作调度。2023年9月至10月,一月一调度;2023年11月,一周一调度;2023年12月,一周二调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直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参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严建锁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封家麒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 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王 瑞 区税务局副局长
赵小宁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丽娜 区农水局副局长
赵秀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俊宁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 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宝惠 区残联副理事长
赵亚莉 区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 佳 石嘴山农商行运行管理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封家麒同志兼任,负责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日常协调工作。
六、工作职责
区医保局:做好居民参保登记,特殊人群属性标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解读医保政策待遇提高和参保意义,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保(续保)积极性。
区税务局:负责全面履行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加大征收力度。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
区教育体育局:在10月15日前完成各类学校的摸底统计,将人员名单报同级医保部门,同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我区在校学生参保全覆盖。
区农水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及时向同级医保部门提供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参保动员宣传,督促动员未参保对象按要求参保。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星海镇、各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区医保、税务、教育、民政、农水、残联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全面、深入的工作联动,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区税务局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调配好人员力量,会同区医保局压紧压实参保责任,抓细抓实各个环节,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积极协调做好征缴扩面、对账等工作,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区医保局要在缴费期内建立参保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加大参保促保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二)加强数据排查。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水局等部门要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用好本地数据参保情况批量比对功能,核实清理医保系统内历史未缴费数据,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压实参保信息系统应参保数据,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常态化抓好困难人群和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力争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
(三)广泛宣传发动。星海镇、各街道要结合参保征缴集中宣传月活动,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区医保局要通过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横幅标语、橱窗专栏和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标准、新政策宣传到户、到每个群众。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推广活动,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附件:大武口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
分配表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