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2021—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89/2023-00094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3〕51号 生成日期 2023-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使用计划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351


星海镇、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审计局、长胜街道办事处、长兴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2021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2021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现将部分未支付资金2021年—2022年结余资金予以调整使用,具体如下:

一、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

一是乡村治理项目原分配到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由于该项目未实施,需要调出6万元至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合计6万元。

二是肉牛托管项目原分配到中央衔接资金100万元(第一批),由于该项目资金充足,需要调出20万元至大武口区就业创业补助项目,需要调出70万元至星海镇富民村西轴组巷道硬化项目。调整后大武口区就业创业补助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20万元,合计20万元。星海镇富民村西轴组巷道硬化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70万元,合计70万元。

二、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

隆惠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温棚建设)项目原分配到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100万元,由于该项资金为专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在资金分配时,自治区未提相关要求。在后期报备项目时自治区要求资金只能用于未安排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村,需要调出100万元至长胜街道潮湖村规模化牛羊养殖场项目。调整后潮湖村规模化牛羊养殖场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100万元,合计100万元。

三、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

一是隆惠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原分配到自治区衔接资200万元,已支付150万元,需要调出剩余50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50万元,合计56万元。

二是星海镇隆惠村巷道硬化工程原分配到自治区衔接资金40万元,由于该项目建设资金充足,需要调出40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90万元,合计96万元。

三是星海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原分配到自治区衔接资金20万元,由于该项目有负面清单内容未实施,需要调出20 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幸福采摘园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200万元,2023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20万元,合计220万元。

四、2021年和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

星海镇2021年和2022年总共结余衔接资金134.137544万元。

一是调整2021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中0.385941万元(果园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2375万元、新民电商工作站项目结余资金0.148441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90万元,2021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0.385941万元,合计96.385941万元。

二是调整2021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2.814936万元(星源醋厂扩建项目结余资金9.777304万元、果园村枸杞芽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097632万元、祥河村枸杞芽菜种植项目结余资金1.94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90万元,2021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0.385941万元,2021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2.814936万元,合计109.200877万元。

三是调整2022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35.432467万元(祥河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余资金25.432467万元、星海村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0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90万元,2021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0.385941万元,2021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2.814936万元,2022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35.432467万元,合计144.633344万元。

四是调整2022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5.456059万元(隆惠村五站西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结余资金65万元调出15.456059万元,剩余49.543941万元)至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调整后星海镇祥河村四东组巷道硬化工程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6万元,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90万元,2021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0.385941万元,2021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2.814936万元,2022年结余中央衔接资金35.432467万元2022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15.456059万元,合计160.089403万元。

五是调整2022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70.048141万元(星海镇枣香村老旧温棚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19.484万元、富民村老旧温棚改造项目结余资金1.0202万元、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五站西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结余资金49.543941万元)至星海镇富民村西轴组巷道硬化项目。调整后星海镇富民村西轴组巷道硬化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70万元,2022年结余自治区衔接资金70.048141万元,合计140.048141万元。

五、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

一是调整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15万元至星海镇枣香村老旧温棚改造项目。调整后星海镇枣香村老旧温棚改造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90万元,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15万元,合计105万元。

二是调整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300万元至大武口区菌菇产业园项目。调整后大武口区菌菇产业园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1450万元,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300万元,合计1750万元。

三是调整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335万元至大武口区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调整后大武口区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1000万元,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335万元,合计1335万元。

四是调整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225.28万元至大武口区百果园三个零技术示范产业园项目。调整后大武口区百果园三个零技术示范产业园项目分配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一批)1500万元,财政资金置换衔接资金225.28万元,合计1725.28万元。

、资金使用要求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14号)、《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民委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6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规范项目科学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大武口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招标、采购等程序;要按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相关规定做好公示,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提升项目建设质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确保项目资金支付到位项目全过程实行绩效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合法合规,对资金使用方向、使用进度、绩效等信息要进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


附件:大武口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2021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调整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