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87/2023-00029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3〕9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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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3〕9号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现将《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到2023年底,大武口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选择6个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在社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继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知晓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制建设
按照《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年度计划;按照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确定各领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投入的经费保障体系。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源头减量化等制度规范。按照区、部门单位(镇、街道)两级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安排,每季度开展考评检查。
牵头单位: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二)发动全社会参与
1.扩大宣传范围。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及工作实际,发挥社会公共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幸福大武口”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对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宣传和报道。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利用单位、景点、宾馆及商业网点、公交车站及公交车车载视频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星海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利用居民小区电子屏、宣传栏、工地围挡、城市公共卫生间等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区教育体育局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校数量占比达到80%以上。团区委和区民政局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实现宣传全覆盖,知晓率达到90%以上。每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不少于1次,进一步扩大城市垃圾分类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深化垃圾分类进校园。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垃圾分类相关教育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推进源头减量
1.整治过度包装。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落实邮政、快递行业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措施,促进快递企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牵头单位:区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2.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将限塑、减少餐饮浪费、垃圾分类等有关规定纳入A级景区绿色饭店、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要求。
牵头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长期
3.提倡绿色办公。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控制使用一次性纸杯和一次性办公用品。建立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制度,年底推广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四)规范垃圾投放
1.规范垃圾投放点。在全区范围内选择6个单位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方便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23年5月底前,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完善,设施配备到位。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推广“撤桶建房+定时定点投放+桶前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进行公示。每月对辖区内垃圾投放容器完整性以及投放准确率进行检查,发布检查通报。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2.逐步改造投放点。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加快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工作,完善洗手、照明、排水、除臭等便民功能,在有条件的小区投放点增加语音提示、自动开盖等人性化服务功能。2023年9月底前,改造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永欣园、荣景花园、塞上水乡、宁夏理工学院、奇石山、市六中、区幼儿园、步行街、青山公园、前进路汽车站)。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星海镇、相关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3.推进“两网融合”。鼓励物业、环卫部门与再生资源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机制,定点定时收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逐步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建立生活源可回收物收运情况统计制度,按月上报可回收物相关数据,2023年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32%以上。
牵头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完善运输系统
按照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配齐分类转运车辆设备、培训收运工作人员,优化车辆收运线路,统一车辆标识,确保各类垃圾收运能力匹配、收运操作规范,清运时间及时,确保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建立密闭、高效运输系统。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推广有害垃圾每月定期收集制度,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定期分类收运体系。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住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六)规范有害垃圾收处
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公布有害垃圾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名单,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理、利用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七)提高分类处理能力。全量建立管理台账并有效记录,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谋划和建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20%且全量分类处理。有害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市九柱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八)融入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区县推动、街镇主抓、社区(村居)落实”四级常态化联动机制,各基层党组织每月组织开展联席会议、联动活动。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在社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基层党组织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每月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群众。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目标,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推进局面。
(三)加强考核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模式,定期对行业管理单位、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评比工作中,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工作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雪芳,联系电话:0952-2012612,邮箱:dwkcg2003@163.com),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
附件: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细化表
附件
大武口区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细化表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体制机制建设 | 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完成设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3年3月底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按照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3年3月底 |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源头减量等制度规范。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3年3月底 | ||
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 1.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经费予以保障。 2.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处理给予资金支持。 | 区财政局 | 2023年3月底 | ||
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 1.制定考评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绩效考评体系。 2.每季度组织执法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3.将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评比工作中。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3年3月底并长期执行 |
2 | 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 3.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区推广,实现“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家校社互动实践活动; 4.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视听等媒体进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5.按时报送材料或信息 | 1.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争取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 2.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实现入户宣传100%全覆盖。 3.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三次垃圾分类相关教育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数量占学校总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4.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分管行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视听等媒体,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按要求按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材料、考核材料、工作总结等。 |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底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3 | 源头减量 | 1.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 2.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3.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5.倡导“绿色办公”。 | 1.严格落实邮政、快递等行业绿色转型、可回收再利用等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 3.采取有效措施,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将限塑、减少餐饮浪费、垃圾分类等有关规定纳入A级景区、绿色饭店、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要求。 4.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5.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在办公活动中使用可回收利用的产品等,节约资源(如无纸化办公等)、减少污染物产生、排放。 | 牵头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4 | 分 类 投 放 | 1.所辖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 2.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较高; 3.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体现人性化; 5.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 6.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 7.建立所辖区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1.选择6个单位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 2.每月对区域内的投放容器规范性以及投放准确率进行检查,发布检查通报。 3.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推广“撤桶建房+定时定点投放+桶前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 4.设施布局方便群众,配置人性化设施设备;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场所,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 5.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 6.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未混入其他类别垃圾,及时公布有害垃圾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名单。 7.制定所辖区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建立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制度,按季度发布统计通报,年底推广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 |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 2023年5月底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5 | 分 类收 集分 类运 输 | 1.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备、标识清晰规范; 2.推动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 3.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 4.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完善; 5.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规范; 6.有害垃圾收集、贮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7.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城市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 1.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等设施设备完备,标识清晰规范,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进行公示。 2.所辖区域推广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完善洗手、照明、排水、除臭等便民功能,在有条件的小区投放点增加语音提示、自动开盖等人性化服务功能。2023年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改造10个(永欣园、荣景花园、塞上水乡、宁夏理工学院、奇石山、市六中、区幼儿园、步行街、青山公园、前进路汽车站)生活垃圾投放点。 3.配足、配齐前端分类收集车辆,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和运输要求相匹配;统一运输分类标识;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4.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5.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建立密闭、高效运输系统。 6.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理、利用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 7.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城市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全量建立管理台账并有效记录。 |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工信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 2023年9月底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6 | 分类处理 | 1.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运行稳定、满足分类处理要求; 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要求; 3.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运行稳定、满足分类处理要求;常态化落实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4.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运行稳定; 5.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和再生利用。 | 1.建立生活源可回收物收运情况统计制度,按月上报相关数据,2023年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32%以上。 2.餐厨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20%且全量分类处理。 3.有害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4.制定出台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 推进。谋划和建设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 | 牵头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大武口区分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市九柱集团 | 2023年6月底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内容 | 工作细则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7 | 基 层组 织建 设和 文明 习惯 养成 | 1.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2.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区、镇(街)、社区、居民小区四级联动机制。 3.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4.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换为自觉行动。 6.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行动。 7.探索建立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 | 1.选择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形成经验做法;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区、镇(街)、社区、居民小区四级联动机制,每月组织开展联席会议、联动活动。 3.基层党组织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每月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 4.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 5.定期组织开展知晓率、参与率问卷调查,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 6.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7.探索建立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 |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 2023年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