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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山林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90/2023-00020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2〕57号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山林权改革实施方案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2〕57号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大武口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山林权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 27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推进

山林权改革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新发展理念引领山林权改革,用改革的手段市场的办法优化山林资源要素配置实现以林养林新模式,探索以地养林新路径,确保我区在发展林下经济上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林下经济发展专业化、精准化、系统化、市场化、高效化目标,通过种、养、植相结合、大力推进我区林下经济产业蓬勃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林增收。推行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放权赋能,放活林地经营权,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促进林业资源和效益同步增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绿色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植绿增绿。处理好植树增绿与改革增效的关系,多措并举培育植绿增绿护绿力量,扩大森林面积、改善森林结构、提升森林培育质量,增加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竞争”+双向考察”方式择优选取市场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坚持依法依规保障权益。落实国家《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在保持林地原有权属不变、用途不变的情况下,保障经营主体的经营权,收益权,确保增绿、增效、增收目标相贯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释放活力。强化政策引导,放活经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多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新多种模式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各种资本进山入林,推进山林资源生态价值转化增值,生态效益优化提升。

——坚持先试先行、示范带动。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承包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推开,带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提高山林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2年底,培育1000亩林下经济试点,重点发展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等产业,探索开展林产品特色加工。到2024年,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林下经济经营范围,培育至少2个市场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推广林菌、林药、林菜等种植模式,开展枣酒、枣醋,特色富硒林产品加工销售等。到2025年,全面推广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体系更加健全,产品供给、特色品牌、质量安全、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创建一批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因地制宜推广林菌、林药、林菜等种植模式。利用食用菌生性喜阴,林木郁闭度高,林下通风凉爽适宜食用菌生长的环境条件,降低生产成本,简化栽培程序,提高产量。发展赤松茸、猴头菇等经济附加值高的绿色食用菌种植。采取“林药套种”“果药套种”等种植模式,在林间空地间种药材,实现林下仿野生栽培。发展仿野生甘草、党参、银柴胡、肉苁蓉等沙生特色中药材种植。

(二)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推广林禽、林蜂等养殖模式,选取特色优质品种为主,根据生态承载力,在林下适度放养鸡、鸭、鹅等禽类;根据蜜源植物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养殖密度,在林中、林缘放养中华蜜蜂等蜂种,发展养蜂产业。

(三)积极发展林产品精加工。依托现有林区内已有经果品种,开展林产品深加工业,提升林业附加值,坚持科学引种,做到引种栽培和选育推广乡土优良树种相结合,通过对经果林木进行有效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木质量,提升经果林挂果率和果品品质,进一步开展枣酒、枣醋,沙枣深加工,富硒绿色果品的生产和销售,逐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收益。

(四)促进林下经济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林采摘体验、农林观光等生态旅游新业态。围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产业,合理规划旅游观光、绿色采摘、农家餐饮等文旅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康复疗养、健康养生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等森林康养产业。在林下经济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初精加工基地,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推进林下经济与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重点依托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立体多种复合经营,发展各具优势的林下种养特色旅游、青少年研学旅行等产业,逐步创建一批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三、管理模式

(一)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行国有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依法将林地的承包权、经营权通过承包、出租等形式明确经营主体,具体承包、出租方式可灵活多样,在签订合同中进行具体明确。

(二)确定经营主体方式。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争,采取“实地考察”或“双向考察”等方式择优选择有实力、有市场运营能力、有发展项目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作为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承包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

(三)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区自然资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生态建设成果进行精准管理,建立林木档案,与经营主体明确林木管护标准,对经营主体开展定期考核,确保林木生长情况和保存率,实现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营林过程中存在问题。

(四)建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区自然资源局与经营单位签订合作目标协议,对目标协议约定事项,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管理单位严格监管。明确经营企业投资额度、建设内容和经营规模,在规定时限达不到相应标准时或林木管护标准的予以清退

(五)开展林木管护技术服务。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经营主体根据森林资源生长客观规律进行营林管护,并对经营主体绿化工人开展林业管护知识培训,提升林地管护质量,确保林木资源只升不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讨论,区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林下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各相关单位要研究实施助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研究制定健全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

(二)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与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等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模式、规模和方向,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向优势地区聚集。

(三)强化项目带动。建立林下经济项目库,入库项目突出良种繁育、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市场销售等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突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投资的发展理念,各责任单位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项目,实现以项目为抓手,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氛围营造。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政策、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压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林下经济发展管理办法,配套制定部门、企业年度发展考核机制,从管理、合作、发展等多方面逐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绩与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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