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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03/2023-00042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2〕56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政府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2〕56号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度区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刘强同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每半年、敏感时期、重点时段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分析研判新产业、新业态等安全风险,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

(五)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督促政府领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坚持安全发展,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准入标准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统筹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八)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九)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迟宏禹同志

(一)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区安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1区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协调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七)负责制定落实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八)坚持安全发展,组织分析研判“九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十大工程项目”“四权改革”等自治区重点任务和我区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业转型样板市、乡村振兴特色市、宜居宜业幸福市、改革开放创新市、社会治理和谐市中的安全风险,督促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九)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十一)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研究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二)领导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小组及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油气长输管道商贸流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油气长输管道、商贸流通人员密集场所电力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十三)按照《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联系包保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每季度至少对联系包保的煤矿开展12次督促指导工作,重点督促煤矿依法经营,查处手续不全组织生产建设、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煤矿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煤矿取消井下劳务派遣,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监督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以及其他各涉煤部门间需要统筹协调的事务。

(十四)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严波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整治提升

(四)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丁惠军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万众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市城镇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及市城市建设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城市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罗海波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领导旅游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及校园、公共博物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工作,督促推进校园、文化旅游、公共博物馆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七、杨尚林同志

(一)每半年至少组织分管的部门(单位)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至少调度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双控”机制建设、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个季度至少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单位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所辖属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查看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控”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三)年底向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组织落实《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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