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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87/2023-00016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2〕73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2〕73号


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9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按照《石嘴山市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争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原则

(一)源头减量,科学管理。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对照自治区、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减少过度包装,促进源头减量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示范引领,循序渐进。坚持党政机关先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选树典型、循序渐进,充分发挥试点引领带动作用,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完善制度标准,明确职能职责,优化联动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模式,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70%且逐年提高,住宅小区配备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2023年至2024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2%以上。

2025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习惯养成

1.积极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氛围(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2.坚持带头分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建立四分类体系和减量台账;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统计核算类垃圾产生、清运量。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机关事业单位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3.发挥示范带动。选择10个单位(3个居民小区、3个学校、1个商业网点、1个旅游景点、1个公园、1个车站)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确保实现“三个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全覆盖),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4.强化基层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强化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建立基层联动推进垃圾分类机制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试点活动,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美好家园,进一步强化广大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广餐饮行业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行为专项治理,鼓励引导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限塑管理。过度使用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农副产品、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监督检查,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

(三)推进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

1.规范分类投放方式。贯彻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DB64/T 1766—2021)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小区推行“撤桶并点”,减少垃圾桶数量,引导居民实施定时定点投放,分类投放设做到位置固定、外观整洁干净。积极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小区配置智能化回收设备,通过积分积累兑换生活用品,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热情;设立有害垃圾存放点,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责任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

2.健全分类收集体系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可回收物由分类投放管理人拉运至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由分类投放人负责,按要求收集运往指定暂存点,辖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人负责,与城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对接,定期清运。居民小区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3.完善分类运输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衔接机制,根据分类要求和垃圾量,配足配齐分类设备,设置垃圾分类标识,加强日常监管。统筹优化布局垃圾中转站点,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推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运输方式,形成“四类垃圾、四种车辆、四条线路”的分类运输方式收运管理防止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加强对有害垃圾收集处置监督指导,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利用、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4.提升分类处理能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集中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理、利用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武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区直部门街道(镇)、社区(村)联动机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二)落实配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推广垃圾清运车载称重系统,实现垃圾清运精准实时计量计价。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考评结果列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指标体系


附件:1.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表

3.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

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长:强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  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王生法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翔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燕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苏丽华 区财政局局长

李小平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王 利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马小云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铁军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玮 区民政局局长

马立华 区统计局局长

于晓敏 团区委书记

陆建宁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扬 星海镇镇长

王兴东 青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红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娟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宇奇 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锋 锦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刚朝 沟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红梅 长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国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分局局长

齐中首 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万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铁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附件2

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单位

任务分解

1

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和劝导、监督;组织协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并列入创城必检内容,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文明素养。

2

区发改局

对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行调研,研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现状,做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修订及分类计量收费等前期准备工作。

3

区教体局

负责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和文明习惯引进课堂,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

4

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

负责有害垃圾集中处置场所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督促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5

区工信商务局

负责规范废品回收,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倡流通环节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6

区卫健局

负责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系统相关考核内容。

7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

8

区财政局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负责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个体经营者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0

团区委

负责组织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并组织垃圾分类。

11

区住建

交通局

做好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申报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宣传教育。

12

区综合

执法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将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内容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13

镇、街道

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备建设、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等。

14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做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附件3

大武口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序号

项目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试点建设(50分)

硬件配置(25分)

1.未设置任何宣传设施,扣0.5/小区(单位);宣传栏内容不清晰、有乱张贴、破损每处扣0.2: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每处扣0.5分;公示信息不完整(公示信息含投放点布局图(标明投放点、投放种类、位置)、收运责任人、物业责任人、社区(小区)责任人)、内容不清晰、有乱张贴破损,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2.未按要求配置、分类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容器外观不净,残缺,破损,每处扣0.2分。

3.投放点公示栏没有标明生活垃圾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投放时间、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收运体系

25分)

  1. 已分类投放的垃圾没有分类收集,混装混收扣4分;

  2. 收集作业时垃圾落地,遗洒,污染环境,每发现1次扣0.5分;

  3. 分类垃圾收运车辆无标识、标识不清晰(4),每发现1处扣0.5分;

  4. 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扣0.2分;无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扣0.2(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记录与实际不符、不完整每例扣0.2分,扣完1分为止);有害垃圾没有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运输扣0.2分;转移运输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每例扣0.2分;运输过程泄露,污染环境每例扣0.2分;

5.收运车辆车况差,车容不整洁,跑冒滴漏,每辆扣0.2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2

体制建设(10分)

成立机构

2分)

1.主管部门未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扣1分;

2.主管部门未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扣1分。


制定方案

4分)

1.主管部门、各街道(镇)未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扣1分;

2.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扣1分,未按方案落实的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3.未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扣1分;

4.各街道(镇)未制定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制度扣2分,未按办法落实的扣1分。


经费保障

2分)

区财政未安排专项经费扣1分,未落实专项经费扣1分。


考评监管

2分)

1.区目标考核办未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扣1分;

2.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考评,并报送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

组织管理(10分)

日常管理

5分)

1.各街道(镇)未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检查通报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一次扣0.5分。



信息报送

5分)

1.各街道(镇)每季度向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区级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缺少一次扣0.5分;

2.每月编发工作简讯,反映工作动态,少一期扣0.5


序号

项目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4

宣传培训(10

宣传工作

5分)

1.未在公共区域营造浓厚氛围,以宣传标语数量和密度为参考依据,酌情扣分,一次0.2分;

2.未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扣1分;

3.未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资料和图片佐证,资料不全扣1分;

4.未在试点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入户宣传率不低于70%,每少1%0.2分,(入户宣传率=已入户宣传居民数/居民总数×100%)。


培训工作

5分)

主管部门未牵头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扣3分。


5

工作成效(20

知晓率

10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区域,市民知晓率不低于85%,每少1%2分。(知晓率=抽查的知晓人数/抽查人数×100%)。


准确率

10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市民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每发现一个收集容器准确率不到80%0.5分,扣完为止。(分类投放准确率(%)=抽查中分类投放正确的垃圾桶数量/抽查垃圾桶数量×100%)。


6

加减分项目

创新管理加分(5分)

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好的做法得到区、市级推广的,每例加1分;得到自治区推广的,每例加2分;得到国家级推广的,每例加3分,加满为止。


通报批评

5分)

市民投诉或被媒体监督曝光或出现网络负面舆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属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舆论后果,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属实,1次扣2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区、市级()以上单位批评的,视情扣分1-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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