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81/2023-00013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2〕61号 生成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2〕61号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大武口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7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综合应急防范能力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处置洪水干旱灾害工作机制,规范防汛抗旱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水干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减轻灾害风险,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大武口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防汛抗旱现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文件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嘴山市大武口行政区域内洪水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包括:贺兰山山洪灾害、大武口拦洪库灾害、城区内涝灾害、城乡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山洪河洪等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灾害。

(五)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防抗救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职责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抢险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防汛救灾专业化水平。坚持全民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专业救援与群众自救相结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各街道、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共同组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

二、大武口区概况

(一)自然地理

大武口区是石嘴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属中温带干旱区,阳光充足,日照时数长,年平均日照3069.6小时,是可照时数的75%。年平均降雨量193.2毫米,降雨集中在夏季,占年降雨量的70%,风大沙多,空气干燥,年相对湿度为53%,蒸发强烈,年均蒸发量2145.8毫米,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大武口区属宁夏温带荒漠草原灰钙土区银川平原亚区中的贺兰山东麓洪积倾斜平原小区,土地坡度较小,土层较厚,土壤质地富沙,透气性良好,但由于气候干燥,水资源缺乏,除大武口沟流域及南部有灌溉条件的少部分土地已垦为耕地外,其他大部分地区土地只能作为干旱草场使用。

(二)经济社会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大武口区现有常住居民298292人,其中,0-14岁人口为44757人,占15.00%15-59岁人口为204509人,占68.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026人,占16.44%65岁及以上人口为35472人,占11.89%2021年,大武口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8.98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2.13亿元,同比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107.56亿元,同比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109.29亿元,同比增长7.4%,三次产业结构为0.9749.1249.91

(三)防汛抗旱任务

1.主要水库

主要水库有大武口拦洪库(星海湖)。大武口拦洪库南部与汝箕沟行洪通道相连,北以平汝铁路为界,西靠大武口城区,东邻隆湖经济开发区,是大武口城区之肾,是古黄河自西向东游移过程中所形成的自然湖泊湿地,为历史上古沙湖遗址,主要担负着贺兰山东麓大武口沟、归韭沟、大风沟及汝箕沟的洪水调蓄,为集城市防洪调蓄、生态保护、水土涵养等为一体的城市生态湿地保护区。

大武口拦洪库水域面积10.55平方公里。其中北域1.94平方公里,中域5.07平方公里,东域0.7平方公里,南域1.54平方公里,新域1平方公里,西域0.3平方公里。水域除西域和新域外,其他四个水域均承担防洪任务,并为下游5万亩农田灌溉补充供水。大武口拦洪库滞洪区面积10.29平方公里,滞洪区面积北域1.88平方公里,中域1.10平方公里,东域5.1平方公里,南域3.51平方公里。

南域、西域、中域、新域、北域、东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水位1099.65米,库容4439万立方米,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设计水位1100.53米,库容4547万立方米。其中,东域为滞洪区,设计堤顶高程1100.00米,汛限水位1096.5米,50年一遇设计总库容1740万立方米。

2.山洪沟道和堤防

一是汝箕沟及堤防。汝箕沟位于贺兰山东麓中段,地处长胜街道办事处,海拔2430-1200m。汝箕沟从沟道出山口至星海湖南沙海(南域),全长14.3千米,流域面积79.8km2,沟道平均比降32.9‰,流域内为石质山区,土层薄、植被差,多年平均降雨量300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4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34.7mm。两岸共布设堤防10.8千米,其中左岸5.4千米,右岸5.4千米。堤防建于201110月,型式为土堤,砌石护岸,高度3-3.5米,宽度3-5米,穿堤建筑物有2个水闸和4个管涵,堤防级别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484立方米每秒,洪水导入大武口拦洪库。2012年实施了汝箕沟大武口区段提升整治工程,2019年完成大武口区段防洪堤除险加固工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大风沟(大峰沟)及堤防。大风沟地处长胜街道办事处,沟道长36.6千米,流域面积154平方公里,洪水导入大武口区拦洪库。大风沟堤防建于200710月,两岸共布设堤防12.75千米,其中左岸6.5千米,堤防级别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824立方米每秒。右岸6.25千米,砌石护岸,高度3米,宽度5米,堤防级别为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504立方米每秒。2018年完成大风沟综合治理工程,2021年完成大风沟提升改造600米,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沟(小峰沟)及堤防。小风沟地处长胜街道办事处,沟道长14.1千米,流域面积29.8平方公里,在煤机专线铁路桥处汇入大沟,最终汇入大风沟堤防洪水导入大武口拦洪库(星海湖南域)。小风沟堤防建于20077月,右岸堤防,型式为土堤,砌石护岸,堤防长度1.6千米,高度3米,堤防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流量为824立方米每秒,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承担着小风沟下游石嘴山高新区企业、居民防洪任务。

四是归韭沟及堤防。归韭沟包括归德沟、韭菜沟、北武当河三条沟道,另外北武当沟也汇入其中。流域总面积107.44km2,其中归德沟流域面积74.3km2,沟道长11km;武当沟流域面积1.06km2,沟长1.88km,韭菜沟流域面积16.52km2,沟长5km。归韭沟堤防建于200510月,左岸8.5千米,右岸5.7千米,堤防型式为土堤,砌石护岸,高度3米,宽度3-5米,级别为2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507立方米每秒。2015年实施了归韭沟整治工程,结合城市功能区需要,沿线改造调整沟道比降,对沟道进行清淤、治理沟道塌坡段,疏浚沟道、清理河障,进一步提高沟道防洪能力,保障区域排洪需要。不存在安全隐患。

五是大武口沟,位于大武口市区北侧,流域面积574km2,大武口沟全长50km,山内沟道长40.1km,宽60400m,沟口至大武口拦洪库段长9.9km,宽60400m,是石嘴山市内最大的一条山洪沟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大武口沟属贺兰山行洪沟道(大武口拦洪库),水流为北南流向,河道基本顺直,平均比降0.31.3%,河道平均宽300m。大武口沟道年平均降雨量176mm,平均蒸发量1300mm,平均径流量24.1mm2013年为保证大武口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大武口沟进行清淤、扩整、加固整治,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目前存在的隐患:沟道自0+8004+500段形成两个较大的采砂坑,一旦有较大洪水,可以起到滞蓄洪水、沉积泥沙的作用,但是河道山前段110国道桥以下为高填方,沟道断面小,形成排洪瓶颈,降低了整个沟道的行洪能力,极易发生溃坝险情,严重威胁下游工矿企业、农田、交通设施及民居生命财产安全。

3.城市内涝

大武口城区积水除了与气象因素有关,与排水系统紧密相关。出现积水的低洼点,排水系统不完善,雨水行泄通道不通畅,雨水不能外排,导致城内积水内涝。

现有城市内涝点7处,分别为:电信局门口、五岳路与山水大道路口、黄河街与环湖路路口、长胜路(黄河街至星光大道路段)、五岳路与山水大道路口、石嘴山高新区自强街与世纪大道路口、石嘴山高新区欣盛街与世纪大道路口。

4.山洪灾害

大武口区沿贺兰山脉纵向分布有4大山洪沟,分别为大武口沟、归韭沟、大风沟、汝箕沟入大武口拦洪库。暴雨和山洪自然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多出现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因大武口区贺兰山一带山高坡陡,大小沟道山洪沟道14条,高强度短时间的暴雨出现后,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产生的洪水来势迅猛、流速快。山洪灾害主要由暴雨产生多为短历时局地暴雨,年际变化大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洪水特性与暴雨特性相应汇流时间短暴涨暴落一般洪水过程36小时左右。山洪沟道防洪设施基本完善,但总机修厂后的小岔沟、二号公墓内的大沟存在导洪通道不畅的问题。

山洪灾害发生后,容易产生次生地质灾害,主要次生灾害点有23处,其中滑坡灾害点2处,分别为长兴街道办事处小枣沟、白芨沟街道办事处大石头矿门前;崩塌灾害点4处,分别为石炭井街道办事处、石炭井街道办事处老鼠湾、石炭井街道办事处小蛇余沟白芨沟街道办事处汝箕沟;泥石流灾害点17处,分别为长胜街道办事处小风沟长胜街道办事处大风沟长胜街道办事处坡石风沟、长兴街道办事处归德、长兴街道办事处韭菜沟、长兴街道办事处韭菜沟支沟、长兴街道办事处北无名沟长兴街道办事处大枣沟长兴街道办事处干沟长兴街道办事处大武口沟石炭井街道办事处北岔沟石炭井街道办事处二枣子沟石炭井街道办事处大枣子沟、石炭井街道办事处四百户北沟、白芨沟街道办事处上梁沟、白芨沟街道办事处汝箕沟四道沟、白芨沟街道办事处磨盘沟。已治理2处,其他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远离人类活动区域。

5.干旱灾害

大武口区年平均降雨量193.2毫米,主要集中在69月,占年降雨量的70%,空气干燥,年相对湿度为53%,蒸发强烈,年均蒸发量2145.8毫米,冬季和春季降水量相对较少。干旱是全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气象灾害之一,主要有春旱、春末夏初旱、伏旱和秋旱,尤以春末夏初旱表现最为突出。

三、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

大武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是区应急管理指挥部下设的专项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发生较大及以上洪水干旱灾害突发事件,或者洪水干旱灾害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区防指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区防指上报上级防指并全力配合应对处置工作。

1.区防指领导及职责

1)指挥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负责组织、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2)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3)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副区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内涝、供水及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抢险救援救灾、生产生活恢复等工作。

4)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副区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工作,协调市公安局协助开展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

5)副指挥长(区政府其他副区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分管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

6)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协调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7)副指挥长(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和重要防汛抗旱工程设施调度运用工作,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抢险救援救灾、生产生活恢复、日常防御等工作。

8)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全区防指日常工作。

2.区防指成员

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武装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大武口交警大队、农指交警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隆湖交警大队、大武口区气象局、大武口区红十字会、星海镇、朝阳街道办事处、青山街道办事处、人民路街道办事处、长城街道办事处、长胜街道办事处、长兴街道办事处、石炭井街道办事处、白芨沟街道办事处、锦林街道办事处、沟口街道办事处、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3.区防指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领导、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2)组织水务部门编制洪水干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防汛抗旱重要措施;

3)指导开展洪水干旱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整治和工程巡查防守工作;

4)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编制执行部门预案;

5)指导协调督促星海镇、各街道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组织开展本预案演练、培训等工作;

7)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二)工作机构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和值班电话及传真:0952-2015578

区防汛办工作职责

  1. 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2. 组织我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3.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开展防汛抗旱演练和培训工作;

  4.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5. 负责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沟通、传递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及时向区防指提出指挥调度、决策意见,组织汇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报告;

  6.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及时主动向区防指报送防汛抗旱工作开展、重要事项、突发事件、险情灾情及应对措施等情况,按照区防指统一安排部署,发挥好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防汛抗旱信息、文字材料工作起草审核工作。

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防汛物资、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配合区防汛办和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防汛知识公益宣传;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指导做好媒体应对及新闻发布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发现敏感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严控非官方信息的网络传播,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管控、引导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减灾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系统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建立专业防汛抗旱队伍,做好培训、演练工作,灾情发生时,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程项目调度和统筹管理;紧急调度石油、电力、煤炭等重要物资,协调动用国家物资储备,满足应急救援需求;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做好隐患排险和管道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协调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电力保障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将防汛抗旱知识纳入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推动防汛抗旱知识进校园;指导学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指导制定学校汛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师生的转移、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应急管理工作。

区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各类项目的科技服务工作,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防汛抗旱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及新技术、新装备引进工作,加大防汛抗旱科技课题的立项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洪水干旱灾害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的推荐工作,积极参与协助组建专家组工作。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区属工业商贸领域企业安全度汛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恢复重建、复工复产工作;做好医药、医疗器械供应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灾情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确保通讯信息畅通。负责监测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供给,协调辖区超市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发生洪水干旱灾害后的救助和救济工作,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涉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救灾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资金的使用监督评价。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指导协调林区防汛抗旱及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及时提供林区旱情,做好林区减灾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公路(桥梁)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做好老旧房屋、危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及灾区人员、物资转移运输工作。承担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重要堤防、水闸、水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制定水利工程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加强河道管理,做好汛期河道清淤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山洪灾害的防御相关工作,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负责山洪过后的水毁维修,确保行洪通道畅通;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监测农业生产灾情,指导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统计农业生产洪水干旱灾害损失。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和防汛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做好纳入旅游行业管理景区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雨情预警等信息,指导督促旅游景区、旅行社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保障游客安全。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洪水干旱灾害区疾病防治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卫生防疫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程项目、应急物资等审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洪水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洪水干旱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危化、工矿商贸等企业灾害报告制度,提交区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完成上级防汛办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任务。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市政设施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区防汛隐患巡查排查和日常管护工作。

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营救群众;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做好转运重要物资、转移群众、稳定秩序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负责汛情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区分局负责汛期生态环境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防范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大武口交警大队:在汛情发生时,根据汛情发生的程度分别对所管辖的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大武口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密切跟踪雨情,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及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实况信息。

大武口区红十字会: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协助开展洪水干旱灾害救援、救灾工作。

星海镇、各街道、高新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抗旱队伍,做好预案演练培训工作;开展辖区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本辖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四)专项工作组

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区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成立多个工作组,分组开展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增补,按照组长单位要求做好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各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

1.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自然资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报道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统一对外发布洪水干旱灾害发展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引导舆情。

2.预报预警组

组长单位:大武口区气象局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对天气形势、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干旱情况及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了解和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实况和气象、水文预报,为区防指及时提供准确的雨情和短、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趋势预测等气象信息,对重要天气形势和洪涝、地质等灾害作出预报,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3.洪水调度组

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设施防洪安全,做好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洪沟、星海湖的防御洪水调度,及时向区防指提供和报送防洪工程工情、险情;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管理,做好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和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应急救援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综合执法局、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大武口区红十字会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负责灾情发生时营救群众、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生活救助工作。

5.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成员单位:大武口区人民武装部、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各交警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确保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通行畅通。

6.城市防涝组

组长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成员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重点做好大武口城区地下涵洞、低洼地带、交通枢纽等城市重要易涝点的治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实施。

7.交通保障组

组长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辖区各交警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公路交通和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协调道路运输企业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运输工具。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协调运送抗洪抢险、抗旱及卫生防疫物资、设备车辆通行,发布交通信息,引导群众做好交通避险工作。

8.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赶赴灾区对伤病员实施救治。负责开展灾区疾病预防和疫情防控,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防控和伤员救治信息。

(五)现场指挥部(前指)

发生一般洪水干旱灾害,区防指根据洪水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响应级别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协调开展洪水干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发生较大洪水干旱灾害,及时报告市防指统一指挥。

(六)专家组

区防指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建立应急专家组,承担决策技术咨询,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

四、预防预报预警

(一)预防准备

1.思想准备。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每年汛前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讲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汲取郑州7·20”、北京7·21”等暴雨灾害教训,增强全民洪水干旱灾害防御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防汛工作人员、防汛队伍和物资储备,强化监测及预报预警措施,全力做好组织准备。区防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3.预案准备。区防汛办负责编制区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编制修订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批备案。预案要把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响应联动、指挥调度、巡查防守、险情抢护、抢险物料队伍准备、人员避险转移、救援安置和信息报送等措施落细落实。

4.队伍准备。区防指应急救援组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驻地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应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联系,加大防汛抗旱力量,各成员单位积极鼓励社会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抗旱救援处置。

5.物料准备。按照《宁夏防汛物资储存管理办法》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物料储备。星海镇、各街道储备防洪抢险物料,主要包括编织袋、麻袋、铅丝、土工布等,物资储备要做到遇有情况随时把物资调出;薄弱段落堤防、险工、控导工程和穿堤涵洞等场所均要储放砂、土方和块石,提前落实应急抢险备用渣石土方选址。星海镇、各街道安排专人管理应急防汛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同时对各辖区大型机械摸底调查,造册登记,以备应急。

6.工程准备。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库坝堤防等防汛抗旱工程和积水易涝点等城市排涝工程的巡查检查,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面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和指导辖区内洪水干旱灾害预警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负责星海镇、各街道、村、社区的无线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非工程措施的维护管理。

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气象、水利、交通、应急、消防等成员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接入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建立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健全水文、气象监测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畅通。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

8.隐患排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水库、山洪沟道、干旱等灾害风险开展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登记、评估、整改和处置。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预案预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位、队伍物资准备到位、监测预警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汛期天气监测和降雨预测工作,从气象角度对雨情、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农水部门承担水情、水库、山洪等工情监测工作,提出洪水重点监测防御区域意见。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部门对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城市内涝等进行监测,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和次生灾害作出评估和预判,及时发布专业监测预报信息,并报区防汛办。

防汛办建立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根据监测预报情况,组织气象、农水、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专家开展联合会商,共同研判山洪灾害、干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风险隐患,提出研判意见,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三)预警发布

预警分级分类: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分为暴雨、洪水、山洪灾害、干旱4个预警。其中暴雨、洪水、山洪灾害三类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干旱预警级别分为两个等级,从高到低为红色、橙色。

预警发布权限:暴雨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洪水预警信息由农水部门发布;山洪灾害、干旱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区农水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城市内涝预警信息由区综合执法局发布。

预警发布对象: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负责对成员单位、星海镇、各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区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三大运营商负责对社会公众进行预警发布。各有关单位要明确预警发布范围,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要进行有针对性预警。

(四)预警行动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响应协同联动机制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工作。气象部门加密天气趋势监测预报预警频次,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星海镇、各街道等单位派出专门人员全面开展重要防洪工程、库坝堤防的巡查防守工作,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及时开展处置。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城区地下空间、低洼地带、交通枢纽等重要易涝点的查险与抢护,及时发布内涝危险点预警信息,统筹调度排涝设备和排水管网,全面做好积水积涝排除准备。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接到暴雨、山洪红色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生命至上、避险为要原则,果断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和人员转移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教体部门负责提出停学停课措施,工信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出停工、停业措施,住建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提出停运、停建措施,星海镇、各街道及村、社区负责提出受影响区域人员提前转移避险措施。

(五)信息报告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洪水干旱灾害群测群防信息员队伍体系,完善洪水干旱灾害信息报告制度,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在30分钟内上报区防指,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洪水干旱灾害,区防指收到成员单位的报告后1小时内向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如有必要,同时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洪涝灾害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旱情监测,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旱情信息报告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同时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到达现场时间或拟到达现场时间。如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更换联络员,要及时报备。大武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0952-2015578(传真0952-2015578)。

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和应急工作机构负责人。

(六)先期处置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山洪干旱灾害的先期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高效有序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按照雨情、汛情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并向区防汛办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防汛办要统筹气象水文预报预警和灾害预防情况,将大范围、高强度、可能致灾的强降雨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向区防指报告情况,建议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时,区防指在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及时将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标准

按照洪水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应急响应。本预案洪水干旱灾害分级指标主要考虑以下影响因素:人员伤亡、山洪、中小河流洪水、水库垮坝和堤防溃决、洪涝受灾人口、暴雨等。对于倒塌房屋、骨干交通中断历时、城市受淹历时、生命工程(水电气和通信等)中断历时和农牧业干旱等灾害的分级按照《洪涝灾情评估标准(SL579-2012)》《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等相关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定。

区防指适时启动、终止相对应的级别应急响应。

(二)响应启动

按照洪水干旱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和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

区防指依据本预案和防汛抗旱工作实际,确定本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

1.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区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且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预报或已经发生2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洪水水位接近防洪工程设计水位,并持续上涨。

中型水库水位已接近汛限水位并持续上涨。

洪涝灾害受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10%以下。

因旱饮水出现轻度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10%以上)

城区干旱缺水率5%以上)

农业旱情(以0-40厘米土层重量含水量百分比)达到轻度干旱(12%-16%)

农作物受旱产量损失10%以下。

2应急响应行动

一是可能或者已经发生一般水旱灾害时,区防指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或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区应急指挥主持会商,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或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签发,以防汛办文件印发,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向区防指和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二是防汛应急响应期间,防汛办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指挥防汛抗旱相关工作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指挥调度方式。

三是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行业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响应,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武口区气象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加密天气趋势、河道水库水情监测,及时提供雨、水情监测信息;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测洪涝灾情发展变化。

四是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到指挥参与值班。

五是区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需要多途径对外发布相关预警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报道。

六是必要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七是防汛办及时会商调度,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加强相关单位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

八是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星海镇、各街道根据属地洪水干旱灾害实际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叫应措施,通过大喇叭、敲锣、上门等措施及时撤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3应急响应启动(终止)

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防汛办提出建议,区防指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或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签发。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星海镇、各街道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三级应急响应

1级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预报或已经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洪水水位达到或超过防洪工程设计水位,工程出现险情。

中型水库水位已超过汛限水位并预报有继续上涨趋势。

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到当地总人口的10%-15%

因旱饮水出现中度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15%以上,或县级10%以上)

城市干旱缺水率达到中度干旱(城市干旱缺水率10%以上)

农业旱情(以0-40厘米土层重量含水量百分比)达到中度干旱(8%-12%)

农作物受旱产量损失10%-30%

2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是可能或已经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在应急指挥主持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研究决定启动级响应,由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长)签发,以防指文件印发,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二是防汛应急级响应期间,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在指挥指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指挥调度方式。

三是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武口区气象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重点加密天气趋势、河道水情监测,及时提供雨、水情监测信息

四是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到指挥参与值班。

五是区防指及时发布级响应预警信息,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

六是区防指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所,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七是加强会商调度及时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视情协调增派救援力量调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八是星海镇、街道根据属地洪水干旱灾害态势,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级响应启动(终止)

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防汛办提出建议,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星海镇、各街道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二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并及时向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且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重伤。

预报或已经发生5010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重点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一般堤防出现漫堤、决口。

中型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并预报有继续上涨趋势,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到当地总人口的15%-20%

因旱饮水出现严重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20%以上,或县级15%以上)

城区干旱缺水率20%以上。

农业旱情达到重度干旱(0-40厘米土层重量含水量百分比6%-8%)。

农作物受旱产量损失30%-70%

2应急响应行动

一是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洪水干旱灾害时,区防指组织成员单位紧急会商研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区防指指挥长签发,以防指文件印发,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向市防指、自治区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二是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指挥长在指挥指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指挥调度方式。

三是常务副指挥长带各工作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迅速进驻现场指挥部,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灾工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抢险救援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

四是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相关人员参与指挥值班负责协调指挥本组成员单位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五是根据救援需要协调增派应急力量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进一步做好交通、通信、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提供精准天气预报。

六是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七是区防指统一领导、指挥有关街道办、镇人民政府和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洪水干旱灾害应对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

八是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区教体、工信和商务、文旅、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四停工作。  

3级响应启动(终止)

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区防指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相关街道、镇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一级应急响应

1)一级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预报或已经发生100年以上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重点堤防出现漫堤、决口。

中型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并预报有继续上涨趋势,一般小型水库面临垮坝或者已经发生垮坝,重点小型水库及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到当地总人口的20%以上。

因旱饮水出现特别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30%以上,或县级20%以上)

城区干旱缺水率30%以上。

农业旱情达到极度干旱(以0-40厘米土层重量含水量百分比<6%)。

农作物受旱产量损失70%以上。

2)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是可能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洪水干旱灾害时,在自治区、市指挥领导下,、区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灾害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长组织召开会商会议,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委、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委、政府决定,由指挥长签发,以区防指文件印发。区防指在自治区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防指指挥长在应急指挥指挥调度,召开会商会议,研判防汛抗旱形势,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指挥调度方式。

三是区委、区政府或防指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四是区防指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区防指统一领导下,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五是在做好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落实自治区、市工作组指导意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六是区防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

七是委、区政府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八是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时会商研判,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

九是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区教体、工信和商务、文旅、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坚决做好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四停工作。星海镇、各街道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3)一级(红色)应急响应启动(终止)

一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区防汛办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终止)。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各相关街道、镇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重点响应措施

1.开展人员搜救。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依法组织协调驻地的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所需救援设备按照任务分工开展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现场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调度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加强洪水调度。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组织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相关街道、镇等相关部门对大武口沟、归韭沟、大风沟、汝箕沟、星海湖等山洪沟道、水库堤坝以及城区低洼地带等关键环节开展查险工作严密布防。必要时依法请求驻地解放军、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实施抢险。当拦洪库、河道山洪沟道水位继续上涨危及村庄、农田、水利工程、道路等保护对象和重要基础设施时由区防指根据水位和水势情况启动调度防洪工程进行水库调节开启沿河渠道、泵站强排清除河道阻水设施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泄流能力。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抢险的顺利实施。

3.强化城区排涝。针对大武口区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气象、农水、公安、综合执法、住建等部门及时掌握雨情、涝情、水情,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渠与周边河湖、水库的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落实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设施,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充实抢险队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全面启动城排水管渠和雨水口、排涝泵站、雨水调蓄设施、雨洪行泄通道排除积水。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地下构筑物、低洼地带老旧小区以及往年易涝点和行洪沟等重点区域迅速开展巡查借助应急抢险移动泵车等排涝除险设施设备及时全面消除和排干积水。强化井盖巡查及时补齐和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加装安全防护网防止行人坠落。城发生内涝灾害时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确保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内涝防御宣传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和自救技能。

4.工程抢险抢修。出现洪水干旱灾害或工程因洪水灾害造成重大险情时区防指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工作并立即向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对重要堤防的险情抢护、决口堵复和水库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抢险预案进行。若出现断路、断电、断网、断水等问题,区住建交通部门负责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运输需要。区发改部门负责组织供电公司抢修供电线路及设施设备,保障电力正常运行。区农水部门保障供水网管通畅,做好用水调度工作。区工信商务部门负责组织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运营商及时抢修受损网络线路及设施设备,做好网络通畅保障工作。区文旅部门负责做好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护和抢修工作。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工程、受洪水威胁的区域各成员单位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方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5.安置受灾群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转移安置受困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星海镇、各街道分别负责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并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广大人民群众)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和残疾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6.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区卫生健康局统筹辖区和周边地区医疗资源,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对灾区水源及时进行检测消毒,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别组织做好遇难者遗体、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传染病监测、防控和处理,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

7.防御次生灾害。大武口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警,防范因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更大财产损失。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地区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等工作,必要时星海镇、各街道组织危险地区人员疏散转移。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除,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8.维护社会治安。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组织警力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社会动员。发生洪水干旱灾害时,星海镇、各街道根据洪水干旱灾害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依法对重点地区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各社区、村要加强志愿者服务动员管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派出专业人员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灾情紧急时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洪水干旱灾害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10.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按照分级响应原则,洪水干旱灾害信息由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洪水干旱灾害信息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发布,较大洪水干旱灾害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一般事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发布遵循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原则。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当地舆情引导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防汛办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汛情、旱情会商研判发布机制应急响应制度,形成对上一级防指、区委、区政府及时汇报、对各成员单位及时协调指挥、对全区洪水干旱灾害及时救援的上下衔接、左右互通、指挥顺畅、覆盖全面的防汛抗旱制度机制。

(二)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洪水干旱灾害应急抢险的义务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和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要组建本级专业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统筹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协调请求部队、武警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抗旱抢险。

(三)物资保障

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灾害特点、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防汛办制定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计划,按规范标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对接机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储备满足抢险所需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按照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旱物资仓库能够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运达指定地点。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需要时,能够做到及时联系有资质的企业紧急生产、调运所需物资,必要时能够迅速向社会公开征集。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防汛抗旱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四)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规定本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抗洪抢险救灾等所需经费应列入各相关成员单位预算。

如遇重大险情、灾情资金确有困难的,依据有关规定,可申请中央、自治区、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对抢险救灾过程中调用的应急抢险队伍、物资、设备、车辆等所发生的抢险费用,采取先用后补的方式予以经费补偿。抢险救灾结束后,本着谁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灾地所在街道办、镇政府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积极鼓励在洪水干旱灾害易发地区建立和推行灾害保险制度。

(五)技术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调度处置要求加强先进工程抢险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运用,强化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大武口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行业技术支撑保障提供做好预报预警服务工作防汛办建立洪水干旱灾害防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联系专家对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七、恢复重建

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重点做好人员安置、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

(一)抢险补偿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在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补办手续。

(二)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要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洪涝灾害保险业务,灾情发生后,各保险机构要深入灾区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三)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针对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区防指负责及时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及早组织力量开展水毁工程修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修复方案的论证审查和建设资金的争取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对影响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突击施工,尽快修复。对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行。

(四)灾害调查与评估

洪水干旱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办应做好防汛抢

险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防汛抢险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大武口区委、政府。事发地各街道、镇及相关单位在抢险工作结束后,形成处置灾害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区防指。

洪水干旱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灾区概况、分类受灾情况、灾情评估、结论。特别重大及重大洪水干旱灾害积极配合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调查评估;较大洪水干旱灾害积极配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查;一般洪水干旱灾害由区防指进行调查。

(五)奖励与惩罚

对在应对洪水干旱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洪水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日常管理

(一)宣传培训

防汛办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社区、村根据各自领域洪水干旱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避险救援、减灾救灾、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对洪水干旱灾害事件,提高全社会应对能力。

(二)应急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工作。区防指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必须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进行应急抢险演练,排查出的灾害危险区、隐患点、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性演练。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防汛办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区防汛办要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九、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汛办负责解释。

(二)以上、以下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大武口区洪水干旱灾害分级和响应标准

附件

大武口区洪水干旱灾害分级和响应标准

序号

项目

指标

一般(四级)

较大(三级)

重大(二级)

特别重大(一级)

1

暴雨

降雨量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且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且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且已达3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2

人员

伤亡

伤亡

人数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

3

山洪沟中小河流洪水

洪水重现期、工情

预报或已经发生2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洪水水位接近防洪工程设计水位,并持续上涨

预报或已经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洪水水位达到或超过防洪工程设计水位,工程出现险情

预报或已经发生50100年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重点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一般堤防出现漫堤、决口

预报或已经发生100年以上一遇洪水,山洪沟、中小河流重点堤防出现漫堤、决口

4

因旱饮水困难等级

因旱饮水困难等级

轻度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10%以上)

中度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15%以上)

严重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

20%以上)

特别困难(乡镇级饮水困难人数占当地总人口30%以上)

5

城市旱情等级

城市干旱缺水率

轻度干旱(城区干旱缺水率5%以上)

中度干旱(城区干旱缺水率10%以上)

严重干旱(城区干旱缺水率20%以上)

特大干旱(城区干旱缺水率30%以上)

6

农业

旱情

0-40厘米土层重量含水量(%

轻度干旱(12%-16%

中度干旱(8%-12%

重度干旱(6%-8%

极度干旱(<6%

7

农作物受旱损失程度

农作物产量损失

产量损失10%以下

产量损失10%-30%

产量损失30%-70%

产量损失70%以上

8

洪涝

受灾

人口

受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一般洪涝灾害

10%以下)

较大洪涝灾害

10%-15%

重大洪涝灾害

15%-20%

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20%以上)

备注:洪水干旱灾害分级标准主要参考了《洪涝灾情评估标准(SL579-2012)》《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