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推广“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82/2022-00012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2〕51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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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大武口区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推广“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2〕51号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减少办事材料,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工作目标
2022年9月中旬,梳理出“证照免提交”事项清单(包括通过互联网可认定的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2022年12月底前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实施范围
(一)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应用场景,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各部门、驻地各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政府职能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各部门、驻地各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在不断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依托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运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各部门、驻地各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优化传统服务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并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优化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各部门、驻地各单位,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现方式
(一)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免提交纸质证照材料。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提交相关证照材料时,可登陆“我的宁夏”政务APP通过实名认证后,申领该电子证照“二维码”,在核验后即可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进行办理。
(二)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免提交纸质证照材料。对属于各级政府部门核发且已归集到宁夏电子证照库的申请材料,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实现材料免予提交;对属于各级政府部门核发,且已纳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申请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方式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进行办理。
(三)通过官网查询,免提交纸质证照材料。对没有汇聚到宁夏政务服务网的证照数据,可通过正规官方网站查询申请资料的方式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进行办理。
四、相关要求
以“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证照免提交”,进一步打造“数字政府”,提升“一网通办”改革效能,促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电子化。
(一)持续做好增量和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入库工作。截至2021年底,大武口已有8个部门40种电子证照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实现了数据汇聚,累计入库证照总量4.6万个。各部门要持续做好增量和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入库工作,确保本地本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全量汇聚到电子证照库,为全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奠定基础。
(二)抓紧制定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免提交”办理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单位)“证照免提交”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审批标准、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完全一致,办事指南和审批系统办理流程完全一致,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
(三)认真落实“证照免提交”改革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审批服务人员培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免提交”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证照。
本项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不力的部门(单位),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大武口区“证照(免)提交”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武口区“证照(免)提交”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业务办理 系统名称 | 证(照)名称 | 备注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
1 |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 | 居民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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