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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的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03/2022-00078 文号 石大政办发〔2022〕46号 生成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政府办公室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的报告》通知


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的报告》经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的报告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四权”改革统一部署和《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水利厅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进一步明确用水权权属、范围、数量及期限等,现将大武口区农业用水权确权方案及成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四次推进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化为方向,立足自治区水情特性和工农业用水实际,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全面开展用水权确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用水权确权体系,激活用水户节水和交易的积极性,盘活水资源存量,实现水资源有效保护、高效节约、合理流转,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全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用水总量及产业规模为控制上限,结合自治区颁布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合理确定农业确权单元和水量。

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立足区域实际,统筹现状与发展用水、生产与生态用水、人口与产业布局、取水与耗水关系等,充分考虑水源条件、灌区类型、节水水平,统一采用定额法进行确权,确保确权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公平性。

明晰权责,保障权益本次确权坚持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仅对农业用水权进行确权,明确农业取用水户对水资源的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以及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丰增枯减,计划管理。以本次确权水量为基础,依据地表水年度来水量和自治区调度计划,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对年度实际用水进行定额、计划管理。

二、农业灌溉确权方案及成果

)确权范围及对象

1.确权范围星海镇、长兴、长胜及沟口街道引黄灌溉及地下水灌溉用水权。其中地下水用水权依照市级部门已审批量为准。

2.确权对象:本次确权仅对生产用水进行确权,生活和生态用水不确权到户。

3.确权根据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十四五末大武口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6,水指标4600。扣除冬灌、鱼池补水,地下水确权量425.549黄河水确权总2774.451

1 农业用水权确权控制指标 万/m3

农业控制指标

不确权指标

本次确权指标

冬灌

鱼池补水

地下水确权量

黄河水确权量

黄河水确权净水量

4600.000

300.000

1100.000

425.549

2774.451

1553.69256

4.确权单元依照自治区指导意见,结合大武口区水计量设施建设规划,为了便于用水权管理,本次黄河水用水权确权最小单元为支渠口,颁发用水权证14本,其中行政村12本,农场2;地下水确权最小单元为单井,发证量94本。

5.确权期限:有效期2025年。

)确权方法

对灌区农业用水,首先开展确权对象调查;以宁夏引(扬)黄灌区遥感灌溉面积为主,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土地调查面积,综合确定确权面积;根据定额法计算净灌溉水量,根据确权单元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确权水量;将各确权单元的确权水量全部换算至黄河取水口,初步得到农业确权取水总量,将其与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分配取水总量为控制指标进行水量平衡分析,合理确定各确权单元的确权水量;最后根据“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确定的农业不同水源分配指标统筹进行水源分配。





1)确权对象调查

针对农业确权对象,以各干渠直开口渠道(支斗渠)、机井为基础,调查近年灌区现状,包括乡镇、行政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灌溉面积、渠道基本信息等,分析确权对象现状取(用)水水源、水量和存在问题。

2)确权面积确定

依照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大武口区农业灌溉面积为8.8万亩,其中水浇地5.7万亩,葡萄0.6万亩,鱼池0.9万亩,生态林1.6万亩。本次确权中,灌溉面积以自治区遥感测绘面积为主,结合农经确权、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土地调查面积,充分考虑灌溉条件、用水属性、灌溉现状等因素,将灌溉面积逐级分解到乡镇(办事处)、村组及农户并签字盖章,最终确定确权农业灌溉面积为6.23万亩(详见表2),该面积已扣渔业养殖和生态林面积。

特殊说明,因大武口区为禁稻区,故本次确权未将水稻种植列入水权分配范围内。

2大武口区各村、农场确权面积汇总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
街道

/农场

灌区

类别

黄河水灌溉面积

地下水
灌溉面积

合计

水浇地

枸杞

酿酒
葡萄

其它
园地

1

长兴街道

兴民村

扬水

8853.07

0.00

0.00

171.85

600.00

9624.92

2

长胜街道

龙泉村

扬水

2681.27

0.00

0.00

0.00

292.00

2973.27

3

潮湖村

扬水

3542.63

0.00

0.00

250.00

0.00

3792.63

4

长胜村

扬水

3157.97

0.00

0.00

0.00

0.00

3157.97

5



星海镇

果园村

自流

716.72

12.08

0.00

113.87

0.00

830.59

6

富民村

自流

6459.15

0.00

0.00

0.00

0.00

6459.15

7

祥河村

自流

2580.90

0.00

0.00

0.00

3644.00

6224.90

8

星海村

自流

3495.73

154.65

0.00

0.00

0.00

3495.73

9

枣香村

自流

8590.91

0.00

0.00

0.00

0.00

8590.91

10

临湖村

自流

0.00

0.00

0.00

211.29

0.00

211.29

11

星光村

自流

781.47

1225.53

0.00

0.00

0.00

781.47

12

隆惠村

自流

2102.40

0.00

0.00

0.00

0.00

2102.40

13

沟口街道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扬水

6486.00

0.00

0.00

0.00

2604.00

9090.00

14

西太达公司

扬水

10760.00

0.00

0.00

0.00

0.00

10760.00

15

宁夏陶乐养老服务中心

机井

0.00

0.00

0.00

0.00

1055.00

1055.00

16

锦林街道

宁夏新太华煤业有限公司

机井

0.00

0.00

0.00

0.00

1020.00

1020.00

17

瑞蚨祥家庭农场

机井

0.00

0.00

0.00

0.00

235.00

235.00

18

石嘴山市万佳盈果木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机井

0.00

0.00

0.00

0.00

325.00

325.00

19

长胜街道

宁夏贺东庄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机井

0.00

0.00

0.00

0.00

3040.00

3040.00


合计

60208.22

1392.26

0.00

747.01

12815.00

75162.49

3)净灌溉定额确定

首先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0号)推荐净灌溉定额初步计算确权净水量,然后对部分作物净定额进行适当调整直至实际确权净水量与控制指标反推净水量基本一致,然后结合我区自流和扬水灌区的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构,最终确定我区自流和扬水灌区各类作物的净定额。

3自治区农业用水净定额表 单位:/

类别

灌溉耕地

灌溉园地

备注

水田

水浇地

酿酒

葡萄

枸杞

其它

园地

区域

自流

灌区

1050

290-320



240


高效节灌


220-240

280

240

200


扬黄

灌区


250-280



230


高效节灌


190-210

280

200

180


4 大武口区农业用水净定额表 单位:/

类别

灌溉耕地

灌溉园地

备注

水田

水浇地

酿酒葡萄

枸杞

其它
园地

区域

自流灌区

畦 灌

1050

290



240


高效节灌


220

280

240

200


扬黄灌区

畦 灌


269



230


高效节灌


210

280

200

180


4)高效节灌率确定

依照大武口区高效节水灌溉规划及高效节水灌溉现状运行情况“十四五”末扬水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按照85%左右运行率计算,扬水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2.87万亩,自流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4万亩,合计3.15万亩,占总确权面积7.52万亩的40%,高效节灌率达到自治区下达40%的标准。



5 “十四五”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分布表单位:亩

序号

乡镇/
街道

/农场

灌区类别

高效节灌

小计

水浇地

枸杞

酿酒
葡萄

其它
园地

1

长兴街道

兴民村

扬水

6024.92

5853.07

0

0

171.85

2

长胜街道

龙泉村

扬水

2281.27

2281.27

0

0

0

3

潮湖村

扬水

3192.63

2942.63

0

0

250

4

长胜村

扬水

2657.97

2657.97

0

0

0

5

沟口街道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扬水

5486

5486

0

0

0

6

西太达公司

扬水

9060

9060

0

0

0


小计

28702.79


7

星海镇

果园村

自流

12.08

0

12.08

0

0

8

富民村

自流

0

0

0

0

0

9

祥河村

自流

0

0

0

0

0

10

星海村

自流

154.65

0

154.65

0

0

11

枣香村

自流

0

0

0

0

0

12

临湖村

自流

0

0

0

0

0

13

星光村

自流

1225.53

0

1225.53

0

0

14

隆惠村

自流

0

0

0

0

0




小计

1392.26



总计

30095.05


5)灌溉水利用系数确定

以指导意见推荐的各级渠系水利用系数区间值为基础,按照“十四五”全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的要求,结合不同区域灌溉条件,计算出我区各级渠系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6 大武口区水利用系数计算表

序号

水源
类别

乡镇/街道

/农场

类别

系数

确权水利用系数

灌溉水利用系数

田间

斗渠

支渠

干渠

管道

1

扬水灌区

长兴街道

兴民村

畦灌

0.70

0.84

/

0.90

0.95

0.5586

0.5027

高效

0.90

0.84

/

0.90

0.95

0.7182

0.6464

2

长胜街道

龙泉村

畦灌

0.84

/

0.84

0.90

0.95

0.6703

0.6033

高效

0.90

/

0.84

0.90

0.95

0.7182

0.6464

3

潮湖村

畦灌

0.84

/

0.84

0.90

0.95

0.6703

0.6033

高效

0.90

/

0.84

0.90

0.95

0.7182

0.6464

4

长胜村

畦灌

0.84

0.84

0.84

0.90

/

0.5927

0.5334

高效

0.90

0.84

0.84

0.90

/

0.6350

0.5715

5

自流灌区

星海镇

果园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6

富民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7

祥河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8

星海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9

枣香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10

临湖村

畦灌

0.82

0.82

0.82

0.87

/

0.5514

0.4797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11

星光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12

隆惠村

畦灌

0.91

0.82

0.82

0.87

/

0.6119

0.5323

高效

0.94

0.82

0.82

0.87

/

0.6321

0.5499

13

扬水灌区

沟口街道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畦灌

0.84

0.85

0.85

0.90

/

0.6069

0.5462

高效

0.90

0.85

0.85

0.90

/

0.6503

0.5852

14

西太达公司

畦灌

0.84

0.85

0.85

0.90

/

0.6069

0.5462

高效

0.90

0.85

0.86

0.90

/

0.6579

0.5921

)确权成果

大武口区“十四五”末农业取水总量控制指标4600。扣除冬灌、鱼池补水可确权总量为3200依据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黄河水确权水量2774.31,地下水确权量425.549。灌溉水利用系数0.56

7 大武口区各村、农场确权成果表

/农场

面积
(亩)

黄河水确权水量(万m3

地下水

确权量

(万m3

净水量

黄河口
取水量

计量口(发证水量)

兴民村

9624.920

206.708

355.464

319.918

18.973

龙泉村

2973.270

58.667

91.951

82.756

9.378

潮湖村

3792.630

82.435

129.317

116.386

0.000

长胜村

3157.970

69.267

122.876

110.588

0.000

果园村

830.590

23.808

44.723

38.909

0.000

富民村

6459.150

187.315

351.872

306.129

0.000

祥河村

6224.900

74.846

140.599

122.321

99.918

星海村

3495.730

105.088

197.185

171.551

0.000

枣香村

8590.910

249.136

468.003

407.163

0.000

临湖村

211.290

5.071

10.571

9.197

0.000

星光村

781.470

52.075

96.060

83.572

0.000

隆惠村

2102.400

60.970

114.532

99.642

0.000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90.000

142.106

246.106

221.495

136.522

西太达公司

10760.000

235.990

405.048

364.543

0.000

宁夏陶乐养老服务中心

1055.000

/

/

/

30.138

宁夏新太华煤业有限公司

1020.000

/

/

/

31.588

瑞蚨祥家庭农场

235.000

/

/

/

6.444

石嘴山市万佳盈果木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325.000

/

/

/

12.588

宁夏贺东庄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040.000

/

/

/

80.000

合计

75162.490


2774.31

2454.170

425.549

)水源分配

本次确权中,黄河水水源分配量2454.17,主要包括各行政村、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西太达公司。地下水水源分配量为425.549,主要分配至兴民村、龙泉村、祥河村以及各农场、合作社等用水大户。

三、畜禽养殖用水确权方案及成果

确权范围及对象

1.确权范围及对象星海镇、长兴、长胜及沟口街道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用水权。规模化指标参照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企业标准:生猪存栏300头以上、鸡存栏5000只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

2.确权量:根据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十四五”末大武口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用水权总量为100

3.确权单元: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用水权确权到具备确权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养殖大户不具备确权条件的确权到乡镇或村组。

4.确权期限:本次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用水权有效期2025年底。

确权方法

按照取水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养殖大户由石嘴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确权水量并核发用水权证,确权水量根据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及“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综合确定,未开展用合理性分析的,由大武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定额法,统一确权到乡镇、街道。不在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养殖大户,按照《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近三年内富余的用水权由政府无偿收回,按照最新核定量向石嘴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变更。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养殖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水资源论证,向石嘴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不具备确权条件的,由大武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定额法,统一确权到乡镇、街道。

定额法:确权量=养殖设计规模×用水定额×用水天数365/1000,农村供水输损失取10%规模化养殖用水定额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标准进行确定。

1 自治区养殖业用水定额

序号

类别

单位

定额

1

牲畜

奶牛

L/(头·d

100

2

肉牛

L/(头·d

50

3

L/(头·d

40

4

L/(只·d

8

5

马、驴、骡等

L/(头·d

50

6

家禽

肉鸡

L/(只·d

0.5

7

鸭、鹅等

L/(只·d

0.6

1)确权对象调查

针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确权对象,以各乡镇、街道为单元,以干渠直开口渠道(支斗渠)、机井为基础,调查近年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基本信息等,分析确权对象现状取(用)水水源、水量和存在问题。

2)确权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本次确权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共9家,主要分布在星海镇、沟口街道及长胜街道,养殖种类以鸡、生猪、肉牛、羊为主,养殖规模较小,波动性大,暂不具备确权到户的条件,确权最小单元为乡镇、街道。

2 大武口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统计表

序号

养殖场
名称

乡镇/街道

养殖地点

养殖品种

目前存栏(头、只)

2025年预计规模

1

石嘴山市小凤滩肉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长胜街道

潮湖村

860

1000

2

石嘴山市农牧佰嘉养殖有限公司

长胜街道

长胜村

肉牛

198

250

3

弗莱尔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沟口街道

绿洲社区

肉牛

87

120

6

宁夏徐建林养殖有限公司

沟口街道

绿洲社区

生猪

201

500

4

大武口弘羽养殖场

沟口街道

农业综合指挥部

肉鸡

25000

25000

5

大武口区皖东养鸡场

沟口街道

农业综合指挥部

肉鸡

26000

26000

7

大武口区浩源种养殖家庭农场

星海镇

祥河村

生猪

154

380

8

大武口区源旭鑫农牧有限公司

星海镇

枣香村

生猪

230

600

9

大武口区隆湖福祥家庭农场

星海镇

枣香村

肉牛

86

100

3确权成果

根据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大武口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用水权总量为100由于大武口区畜禽养殖主要以农户散养为主,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规模较小,结合9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现状及发展规划,本次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用水权确权量为4.66,其中星海镇1.77,长胜街道0.82,沟口街道2.07。剩余95.34水权,用于满足新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的供水需求。

3 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用水权确权表 (万


序号

乡镇

养殖品种

肉牛

生猪

家禽

合计

1

星海镇

0.20075

1.57388

0

0

1.77463

2

长胜街道

0.501875

0

0.3212

0

0.823075

3

沟口街道

0.2409

0.803

0

1.023825

2.067725


合计

0.943525

2.37688

0.3212

1.023825

4.66543

4水源分配

经调查,本次确权涉及的9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均在公共供水管网以外,且不具备取用黄河水的条件,故水源配置均为地下水资源。

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自治区水量分配和调度计划,统一调度乡镇及涉农街道和用水大户灌溉用水量。坚决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加大区域、行业和用户节水力度,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城市和生态节水,推进全域节水达标建设。

(二)推进农业节水领跑。严格执行计划、定额管理制度。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结合瓜菜、枸杞、葡萄等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喷灌、滴管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规范灌溉合作社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水费收缴“收支两条线”制度,提高基层水管组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推进用水权交易。抓紧出台区域用水权交易、用水权收储方案,对接自治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跨市县、跨行业、跨灌域以及工业农业用水权交易。同时建立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导的用水权收储调配机制,解决枯水年份供水保证率不足造成的用水风险。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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