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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03/2022-00102 文号 石大政发〔2022〕38号 生成日期 2022-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石大政发202238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大武口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政发〔2021〕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在自治区残联、市残联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残疾人事业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在“十三五”期间,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残疾人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十四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7%3600余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享受“圆梦护航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建成大武口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1个。4627名残疾人享受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人就业增收得到有效促进。以“家庭种养殖场+农户”的模式,安置就业和辐射带动262人次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业,促使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年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316家次,安置残疾人366人。扶持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3家,带动300余名残疾人进行加工生产。开展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2家,带动61名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124户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26664人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5524人次。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助标准由1.2万元/人提高到2万元/人。打造自治区级规范化残疾人康复站16个,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全部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得到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5%,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7.1%。资助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378人次,实现了残疾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7.2%

——残疾人文化体育竞相发展。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共计447户残疾人及家属参与,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带动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发展;联合区文旅局创办图书馆盲人阅览室,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书法、盲文培训、葫芦烙画、工笔画等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培训班,提升残疾人文化水平,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大武口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完成情况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0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95 %

3.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98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99.7 %

5.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100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97.1 %

7.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约束性

95 %

8.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97.2 %

十三五”期间,大武口区以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己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提升残疾人社会地位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但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大,相对贫困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残疾人脱贫基础相对薄弱,抵御风险能力差,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残疾人就业、康复等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残疾人工作体系尚不健全,治理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建设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十四五”期间,我区将着力解决以上问题,补齐发展短板,努力开创大武口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和区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夯实发展基础和基层组织,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美丽大武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补齐短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既对标全面小康要求,进一步补齐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又着眼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全面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相关体系和制度,推动残疾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兜底保障和积极赋能相结合。一方面聚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底线,坚持全覆盖、均等化方向,巩固残疾人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基础。另一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可持续、长效化目标,培育壮大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群体发展新动能,增强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关注需求与优化供给相结合。以满足残疾人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方向,与时俱进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努力实现残疾人服务理念、服务供给与残疾人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精准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质量。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相结合。综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发挥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互促作用,坚持完善机制和强化社会认知并重,加强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协调和机制衔接,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更牢、机制更优,残疾人生活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残疾人保障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快速推进,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全区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大幅改善。

——残疾人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为工作取向,丰富残疾人服务供给内容,优化残疾人服务供给方式,残疾人精准服务实现全覆盖,新技术新产品在残疾人服务中广泛推广应用,残疾人服务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现代文明残疾人观进一步认同。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成为文明新标尺,残疾人被社会广泛认知和尊重,残疾人深度参与社会活动,残疾人事业宣传不断加强,残疾人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益事业持续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充实完善、细化分解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保障、扶贫解困等各项重点工作,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更加完备。

——残疾人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及亲友参政议政人数逐步增加,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惠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残联系统改革成效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专门协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到2035年,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生活更加美好。

大武口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2022

2025

目标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增长(%)

>8%

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50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

基本公共

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8%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90%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90%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数(户)

——

400

约束性

四、主要措施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1.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机制,制定返贫致贫残疾人帮扶政策,实施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行动计划,加大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扶持力度。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好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行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困难残疾人帮扶服务。保障好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引导帮助农村残疾人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

2.推动“阳光助残小康计划(2021—2025)”有效实施,探索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3.加大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通过公益性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推广“托养+就业”扶贫模式。

(二) 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强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好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对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缴费补助。按照医保相关规定,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和矫形手术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圆梦护航保”,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2.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并在人均补差金额基础上增发10%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已就业的残疾人,可依据家庭具体情况,给予12-18个月的渐退帮扶,也可在此基础上延长“渐退帮扶”期限;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能力。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补贴标准。优化公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准入条件。优先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和寻亲服务。落实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的保护。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两项补贴”落实监管力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扩大补贴范围,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适应老残一体人口发展趋势,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调整准入条件,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入机构托养。

4.制定更加优惠的残疾人创业税费扶持政策。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落实好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服务政策。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等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落实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规定。

5.探索推进残疾人优待工作。建立优秀残疾人慰问制度,对获得各级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残疾人,每年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加大对城乡创业致富带头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做好优秀残疾人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表彰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完善落实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残疾人就业优先理念,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十四五”期间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不少于250人,残疾人就业比例每年增加不低于1个百分点。健全残疾人就业帮扶制度,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预留岗位、定向招录(聘)残疾人制度,大武口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健全残保金征收工作机制,支持用人单位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在常住地附近就业或居家就业。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落实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对组织残疾人稳定就业成绩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开展“送政策、挖岗位、促就业”残疾人就业进园区工作,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2.加大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次数。“4050”残疾人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31日前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可向残联申报社保补贴。实行更加积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残疾人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政府和(镇)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的店面给残疾人,积极支持残疾人申办彩票销售场所创业。实施“50×50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计划”,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为不少于500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不少于200人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落实残疾人个人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实施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化发展。对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进行创业培训扶持,大力培养创业带头人。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建立1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培育形成残疾人新的就业增长点。

3.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推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性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依托各类资源,开展残疾人才艺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活动,促进就业增收。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完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加强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研究,探索推行符合各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就业模式,让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稳定就业。

4.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和创业、设施设备、公用事业费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生产项目,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补贴。

(四)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力度,着力防控和降低疾病、生产、交通、食品药品、生活环境、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与康复融合发展,县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站)。

2.扩大精准康复服务覆盖面。到2025年对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落实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送康复服务进残疾儿童家庭项目,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优化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医生签约残疾人服务,输送有需求残疾人参加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训练和肢体残疾人“重塑未来”矫治手术等医疗救助项目。

3.提升辅具适配服务水平。2025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0%以上。落实辅助器具补贴办法,按照辅具适配补贴目录、辅具价格补贴标准和比例进行补贴适配。重点抓好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残疾人急需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建立辅具免费借用回收服务点,加快城市“爱心接力”便民轮椅公益项目实施进度。

(五)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

1.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实施《宁夏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体系,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设置。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困难补助等政策待遇。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接受资助、在校学习、考试测试和残疾人继续教育学费报销法律规定。

2.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共享阳光·共铸美好”“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为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实施文化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项目,为500人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把文化送到基层、送到社区、送到残疾人身边。扶持创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艺术社团,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加大残疾人非遗传承人和文艺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完善大武口区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设施设备,优化阅览室阅读环境,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提升大武口区图书馆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推选有文艺才能的残疾人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全区残疾人第二届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3.推动残疾人体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统筹推进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残联组织和体育部门同向发力的残疾人体育工作格局,拓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参赛项目,狠抓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员选拔培养,做好全国残运会和特奥会备战参赛,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严格落实“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等残疾人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体育健身和展示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参与率。每年动员有能力参与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至少参加 1次活动,镇、各街道残联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 4次。

(六)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大力推进无障碍社会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宣传培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

2.全面提升无障碍物质环境建设。落实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公共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推进国家机关、残疾人等特殊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把保障房小区无障碍建设纳入社区无障碍建设范围,加快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无障碍改造。公共场所和大型居住区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3.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使用信息或指示标志,培育多元化信息无障碍供给市场主体,加快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无障碍服务能力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的信息无障碍。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引导残疾人使用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做好公共服务网站和APP应用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七)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创新残疾人村(社区)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打造残疾人服务综合体新模式。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工作,全面设立村(社区)残疾人小组,将村(社区)残疾人帮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形成“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残疾人小组—网格”四级联动残疾人社会治理体系。依托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镇(街道)、村(社区)不同模式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就近就便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服务。规范残疾人服务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程序,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打通残疾人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2.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3.提升残疾人社会化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实现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在残疾人居家养护、意外伤害保险、辅具适配、重大活动、家庭无障碍改造、文艺展演、专项调查、康复和托养机构运营服务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助残类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建立监管、评估、退出机制,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诚信自律和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第三方评估和绩效评价。

(八)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区委和区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责任。强化残工委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残工委议事工作制度、残工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助力残疾人工作。强化残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法定职能。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加残疾人、残疾人优秀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人数或比例。

2.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有效落实。健全残疾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信访维权制度,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和残疾人维权能力。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优秀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

(九)加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区残联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力量,支持镇(街道)残联发挥作用,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全覆盖。

2.提升主席团和专门协会履职能力。发挥好残联主席团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加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有条件的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完成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建立残疾人、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协会工作制度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监督管理制度,保障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办公设备需要,加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助残活动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

3.打造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落实残联改革任务要求,把年富力强的人员选派到残联挂职、兼职,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抓好残疾人干部培养工作,严格残联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要求,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到残联任职。积极参加全国、自治区和市各类培训竞赛活动。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大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专业队伍培养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区政府残工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

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开拓残疾人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残疾人服务项目。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

区政府残工委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内容的落实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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