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星海镇2023年庆新春闹元宵秧歌社火展演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06/2023-00027 | 文号 | 石大星政发〔2023〕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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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星海镇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大星政发[2023]6号
各村(居):
现将《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 《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2. 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路线示意图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活跃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营造隆重、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决定在春节期间举办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中共星海镇委员会 星海镇人民政府
二、活动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00
三、展演单位:石嘴山市宁星文化有限公司、各村(居)
四、展演路线:A段:浴山潭大街(经六路与浴山潭大街交汇处)自东向西——浴山潭大街(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B段:隆湖路(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自南向北——沿隆湖路(古香社区门口处);C段:隆湖路(古香社区门口处)自南向北——一站十字路口(隆湖路与古香路交会处);D1段(枣香、富民、星海、古香):沿古香路(隆湖路与古香路交会处)自东向西——沿古香路(一站卫生院处)——浴山潭大街处结束;D2段(果园、隆惠、祥河、星光、临湖、东湖、新民、惠民、宁星文化有限公司):沿隆湖路(隆湖路与古香路交会处)自南向北——沿隆湖路(一站农贸市场处)——纬五路(滨海家园北侧路)处结束。
五、活动内容:秧歌、彩车、高台、高跷、舞狮、旱船等。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特成立星海镇2023年“舞出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李占文 星海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杨扬 星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伟强 星海镇副镇长
副组长:马蕴韬 星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牛军维 星海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赵向党 星海镇党委副书记、隆湖派出所所长
赵颖 星海镇党委副书记
马玉成 星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月皎 星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占锋 星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涛 星海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马金权 星海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达江涛 隆湖交警大队队长
穆世锋 星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各办(中心)主任、星海司法所所长、石嘴山市宁星文化有限公司经理、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王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温佳妮为副主任,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下设演出安排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维护组、交通秩序维护组、乱摆(停)整治组、医疗救护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展演安排组
组 长:王伟强
成 员: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展演期间各参演队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赵 颖
组 员:党建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联系市电视台、报社记者、赛场摄影、各平台信息推送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伟强
组 员: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秧歌展演期间的出席领导、各参赛队电话通知、被面发放(综合办公室负责)、背景墙制作、布置主席台桌椅、警戒线发放、收回等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安全维护组
组 长:赵向党
副组长:马蕴韬、牛军维、赵颖、马玉成、杨月皎、陈涛、马金权、王伟强
组 员:各相关办(中心)人员
职责:各组负责各路段大赛期间展演队伍引导、观众组织、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A路段安全维护组:
责任领导:马金权、王伟强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隆湖派出所
B路段安全维护组:
责任领导:牛军维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隆湖派出所
C路段安全维护组:
责任领导:马玉成、陈涛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隆湖派出所
D1路段安全维护组:
责任领导:马蕴韬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星海司法所、隆湖派出所
D2路段安全维护组:
责任领导:赵 颖、杨月皎
责任单位:民生中心、财经服务中心、隆湖派出所
(五)交通秩序维护组
责任领导:达江涛
责任单位:隆湖交警大队
职 责:负责浴山潭大街路段(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隆湖路路段(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隆湖路与纬五路交会处)、古香路全路段的交通管制、交通指挥和疏导车辆有序停放等工作。
(六)乱摆、乱停整治组
责任领导:马占锋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职 责:负责浴山潭大街路段(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隆湖路路段(浴山潭大街与隆湖路交会处——隆湖路与纬五路交会处)、古香路全路段两侧的乱摆摊点、乱停车辆清理及指导观众车辆的停放、秩序维护等工作。
(七)医疗救护组
责任领导:王伟强
责任单位:星海镇中心卫生院
职 责:负责做好受伤人员伤痛及紧急处理和救护。
七、活动要求
(一)秧歌社火展演活动是在春节期间为群众送上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是振奋干部群众精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汇报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的重要载体。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早安排、早组织、早行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参与好本次活动。各村(居)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都要组队参加。在展演活动中,各村(居)主任和文化管理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指导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及影像资料收集。
(二)各展演队所用服装、化妆品、道具、车辆等自备,展演的形式、参加人数、带队人员及联系电话于1月18日前报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三)各展演队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了解队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好交通安全和现场活动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各展演队准时按照指定的路线展演,遵守展演活动纪律,不得随意变更展演路线。
(五)展演时间如有调整,以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附件2:
星海镇2023年“舞动幸福年”秧歌社火展演路线示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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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派出所 | 隆 | ||||||||||
P停车场 | |||||||||||
星海幼儿园 | |||||||||||
纬 | 经 | ||||||||||
P停车场 | 滨海家园 | P停车场 | 新民社区 | ||||||||
一站农贸 市场 | 湖 | 沙 湖 古 镇 | 东湖社区 | ||||||||
富民加油站 | 惠民社区 | ||||||||||
临湖村 | |||||||||||
隆湖卫生院 | 星光村 | ||||||||||
隆惠村 | |||||||||||
古 | 果园村 | ||||||||||
路 | 民乐大剧场 | 祥河村 | |||||||||
展 演 区 | 文化广场 | 宁星文化有限公司 | 六 | ||||||||
古香社区 | |||||||||||
隆湖一站中学 | |||||||||||
浴 | 山 | 潭 | 大 | 街 | |||||||
古香社区 | 路 | ||||||||||
P | 星海村 | ||||||||||
文 | 化 | 街 | 停车场 | 枣香村 | |||||||
富民村 | |||||||||||
新民社区等9个社火队展演路线 | |||||||||||
古香社区等4个社火队展演路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