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星海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06/2023-00014 | 文号 | 石大星政发〔2023〕1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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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星海镇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星海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大星政发〔2023〕16号
各办(中心)、村(居)、站(所)、驻地单位、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星海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星海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根据自治区、市、区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义务教育有保障”,切实落实好我镇属地责任,积极按照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化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多方参与联动的控辍保学体系,保证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确保适龄学生应读尽读,辍学学生应返尽返,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受教育有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辍学劝返报告制度。各村(居)要认真统计学生辍学情况,了解原因和去向,完善档案资料,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对辍学学生实施“动态台账销号清零”,并配合学校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镇人民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劝返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依法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对拒不履行义务教育的家长,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严格落实星海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
(三)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双线控辍责任制”,即镇、村(居)党政一条线,学校、教师一条线。镇、村(居)干部和驻村(居)工作人员负责在开学前后期间,加大教育富民惠民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并做好动员入学、复学工作。中小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家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可能辍学学生的工作,在开学后发现缺勤的学生,及时与学生所在村居联系,安排家访,动员入学和复学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资料齐全。
(四)建立扶贫助学机制。建立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贫困家庭学生精准信息库,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制定帮扶计划,确保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督促学校落实好义务教育政策,确保义务教育上学“零”负担。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不让一名学生因贫辍学。
四、任务分工
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引导;发挥好寺管会作用,加大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寺现象的监管,发现的要及时劝阻,并劝返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控辍保学推进工作,做好控辍保学数据整合、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家庭困难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残疾等弱势群体资助力度,帮助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定期走访开展因贫辍学和因病辍学学龄儿童救助帮扶工作,解决贫困学生实际困难,落实好控辍保学救助工作;负责学校的卫生防疫监督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精准扶贫,全面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长效机制,将各种扶贫、惠农政策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挂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贫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星海司法所:负责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援助。
隆湖派出所:负责配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排查比对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查找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开展特殊情形认定等工作;配合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隆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文化市场、用工市场的治理,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经商,对情节严重的企业或个体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隆湖法庭:负责履行司法督促复学责任,对行政督促复学后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下达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家长,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排查劝返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积极入户摸排,清楚掌握辖区内每名学生入学就读情况,督促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村(居)书记负责制”,做到控辍保学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联合学校对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疑似辍学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一人一策”工作,动员家长劝其子女及时返校就读;积极配合做好广泛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关心教育的良好氛围。
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排查,对辍学、疑似辍学学生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策”工作;及时报送辍学、疑似辍学学生相关情况;主动发力,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劝返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杨扬担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伟强任副组长,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星海司法所、隆湖派出所、隆湖法庭、隆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各村(居)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法律讲堂、微信公众号、家长会议、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村(居)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明确,辍学情况不如实上报,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延误整体工作,控辍保学未完成的单位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