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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2028/2023-00029 文号 石大财发〔2023〕24号 生成日期 2023-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我局关于《大武口区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武口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武口区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大武口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我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纪发[2023]2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国有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现结合大武口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大武口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石嘴山市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包括石嘴山市盛裕诚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石嘴山市尉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作内容。重点整治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

、工作职责

(一)区属各国有企业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按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石嘴山市盛裕诚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母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区财政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区属国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2023年3月31日)

各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各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以下十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于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区财政局

1.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开展信贷、担保等业务中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行利益交换;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

6.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发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

9.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

10.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2.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

13.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区财政局针对各企业自查自纠、信访举报等对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问题线索查办(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加大问题线索交办力度,各区属国有企业应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及电话,针对反复举报、问题详实的经综合研判后,及时向区财政局上报复核。

(五)建章立制(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区属国有企业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长效内部管控机制。

、工作专班设置

成立由区财政局主导,国有企业主责的工作协调专班,定期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 苏晓凤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 吴学兵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寇振东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 刘  刚   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市盛裕诚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凯欣  财政局干部

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115室李凯欣同志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工作要求

()强化工作责任。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区属国有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严肃工作纪律。区属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区财政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向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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