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卫健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37/2022-00012 | 文号 | 石大卫发〔2022〕40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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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卫健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
大武口区卫健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石嘴山市福兴医院:
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关于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2022年度项目启动的通知》(高危筛查项目办发函〔2022〕3号)和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的通知》(宁疾控中心发〔2022〕9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指导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部署落实,保证2022年度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
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初筛调查:大武口区项目点任务数为300人。由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承担,初筛调查完成率需达到100%。
(二)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大武口区项目点任务数为75人。由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承担,高危对象干预率需达到95%及以上。
(三)高危对象短期随访管理:大武口区项目点任务数为75人。由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承担,短期随访率需达到90%及以上。
(四)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管理:大武口区项目点任务数为2015人。由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石嘴山市福兴医院承担,心血管病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达80%及以上,长期随访的面访率达70%及以上,长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达80%及以上。
二、项目范围
大武口区共设2家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和石嘴山市福兴医院。
三、项目内容
心血管病高危筛查项目主要包括初筛调查、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随访管理(短期干预随访管理和长期干预随访管理)等内容。
(一)初筛调查
通过初步询问心血管健康状况,测量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空腹指尖血快速血糖和血脂检测等,了解筛查对象心血管病相关危险因素情况,评估心血管病风险,确定心血管病高危对象。
1.初筛对象入选标准:所有筛查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入选标准,方可正式参加筛查项目。如有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则不能入选。同时,已参与高危筛查项目的居民不能重复入选。
(1)出生日期在1947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之间,依据大武口区人群的年龄结构进行选择,避免职业人群集体筛查;
(2)筛查对象为项目点的常住居民,即筛查前12个月内在项目点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不建议入选难于随访的流动人口;
(3)自愿参加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2.初筛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象判别、知情同意、信息登记、血压测量、身高、体重、腰围测量、空腹指尖血快速血糖和血脂检测以及初步询问心血管健康状况。
(二)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
高危对象调查是对高危对象的心血管健康状况进行详细询问(包括吸烟、饮酒、体力活动、膳食情况等生活方式,疾病史,女性月经史以及生活质量评估等)。并进行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心脏超声和颈动脉超声检查,进一步了解高危个体的危险因素暴露情况及疾病特征。
高危对象干预是结合高危对象个体危险因素暴露情况以及疾病情况,项目工作人员将对高危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综合干预,实施持续的健康风险改善和心血管风险监测与综合干预服务。
(三)高危对象随访管理。
1.短期随访干预管理: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完成3个月后,对全部高危对象进行短期随访。内容包括心血管健康状况评估,血压、体重测量,空腹指尖血快速血糖、血脂检查、临床结局事件的支持性文件收集(收集过去3个月内住院或死亡病例的临床结局事件的支持性文件)。心血管健康状况评估包括高危对象存活状态、随访期间患病及住院情况、用药情况等。同时,再次向高危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建议,进一步改进心血管病防治措施,持续实施规范化干预管理。
2.长期随访干预管理:全部高危对象将纳入项目的长期随访管理,每年对全部高危对象进行随访,长期随访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腰围)、颈动脉超声、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尿常规和血生化检查)、心血管健康状况随访调查和干预、临床结局事件的支持性文件收集(收集过去一年内住院及死亡病例的临床结局事件的支持性文件)。为保证超声检查结果具有可比性,超声检查项目应在同一家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长期随访旨在了解高危对象的发病、预后以及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控制情况等,为进一步评估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适宜技术提供数据支持。
为优化资源配置,关注重点人群,提高干预管理质量,2022年度将继续调整随访频率和方式,将高危对象根据发病风险分层进行随访管理,分为极高危对象、中高危对象和特殊对象三类。极高危对象每年一次面访,中高危对象电访、面访逐年穿插,特殊对象每年一次电话随访。九期随访工作需按照要求根据随访名单中推荐的随访方式进行随访,针对第七、八期应面访但未面访的极高危和中高危,系统设置逻辑限制,必须进行面访工作,当随访面访名单完成率达到90%之后,会开放随访名单限制,开放名单后,可按照提示的随访类型进行长期随访。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技术指导,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小组、技术指导组,设立大武口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石嘴山市疾控中心张悦副主任兼任。
(一)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马晓云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赵白露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永军 石嘴山市疾控中心主任
张治林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院长
游松琳 石嘴山市福兴医院院长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吴永军 石嘴山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张 悦 石嘴山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褚延利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副院长
邱丽梅 石炭井医院体检科科长
白建红 石炭井医院检验科主任
曹丽敏 石嘴山市福兴医院办公室主任
马治琴 石嘴山市福兴医院检测科主任
马 洁 石嘴山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仇祖训 石嘴山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科员
杨爱芳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科员
(三)职责分工
1.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承担项目领导职责。负责项目的经费保障、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及项目承担单位确定等。
2.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大武口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开展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项目技术培训、质量控制、项目宣传、数据分析、进度监督及工作总结等。
3.大武口区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初筛调查、高危对象调查干预及随访管理,并协助大武口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质量控制、信息采集录入、数据分析和报告。
五、进度安排
2022年4-5月,完成项目启动和培训、调查前期准备与宣传发动;
2022年6月-2022年11月底,完成初筛调查、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高危对象短期随访管理、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管理;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并报送至自治区心血管病高危筛查项目办。
六、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经费49万元,主要用于初筛调查、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随访管理、信息采集与分析、物资采购、质量控制、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组织动员、交通工具租赁和外聘人员补助等工作。具体经费由大武口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进行统筹调整,同时结合大武口区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任务数量和质量进行经费分配(详见2022年度大武口区心血管病高危筛查项目委托协议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支出。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质量控制
(一)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项目点质控组,是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执行者。主要负责大武口区项目点总体质量,制定项目点整体工作计划方案,组建质控队伍,协调上下级质控工作;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启动前的筹备工作;负责项目点二次培训工作的质量控制;监督项目运行期质量,实施现场考核、数据监测;负责处理运行期质量事件;负责项目数据的审核、处理环节的质控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二)大武口区各项目承担单位设立质控员岗位,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石。主要负责本单位质控工作,接受上级质控机构监督;监督本单位启动前的筹备工作;运行期对筛查现场进行自我质量核查;协助处理运行期质量事件;负责本单位项目数据的审核、处理环节的质控工作。
八、监督与评估
(一)督导及考核。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制定项目督导考核办法和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进度、效果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在项目年度内对大武口区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至少一次现场督导,可根据实施情况和时间计划组织额外督导;监督及评估筛查任务完成、高危对象检出、随访管理等情况,主要评估指标:初筛调查完成率、高危对象干预率、短期随访率、长期随访率、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文件完整性及问卷时长等。
(二)绩效评价及总结。项目年度结束后,大武口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项目年度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至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总体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指用以评价项目进度及质量的具体指标。
1.“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的进度评价指标为:
进度评价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核目标 |
初筛调查完成率 | 实际初筛调查的人数/任务规定人数×100% | 100% |
高危对象干预率 | 完成高危对象干预的人数/任务规定人数×100% | 95% |
短期随访率 | 完成短期随访干预的人数/任务规定人数×100% | 90% |
短期随访面访率 | 完成短期随访调查问卷的面访人数/短期随访调查问卷完成人数×100% | 80% |
短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 | 完成短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支持性文件收集事件数/短期随访发生住院或死亡的临床结局事件总数×100% | 80% |
长期随访率 | 完成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干预的人数/任务规定人数×100% | 80% |
长期随访面访率 | 完成长期随访调查问卷的面访人数/长期随访调查问卷完成人数×100% | 70% |
长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收集完成率 | 完成长期随访临床结局事件支持性文件收集事件数/长期随访发生住院或死亡的临床结局事件总数×100% | 80% |
2.“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的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文件完整性指标及问卷时长指标,见下表:
质量评价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核目标 | |
文件完整性 | 初筛文件缺失率 | 缺少初筛登记、知情同意书、基本信息登记表、初筛调查表中一项或多项的人数/参与初筛调查人数×100% | <3% |
高危文件缺失率 | 缺少高危对象调查表、高危对象检查项目核查单、高危对象干预记录表中一项或多项的人数/参与高危调查人数×100% | <3% | |
短期随访文件缺失率 | 缺少短期随访调查表、短期随访干预记录表中一项或多项的人数/参与短期随访调查人数×100% | <5% | |
长期随访文件缺失率 | 缺少长期随访调查表、长期随访检查项目核查单、长期随访干预记录表中一项或多项的人数/参与长期随访调查面访人数×100% | <5% | |
问卷时长不合格率 | 初筛问卷时长不合格率 | 完成初筛调查表所用时间<180秒例数/初筛调查问卷完成数×100% | <3% |
高危问卷时长不合格率 | 完成高危对象调查表所用时间<180秒例数/高危调查问卷完成数×100% | <5% | |
长期随访问卷时长不合格率 | 完成长期随访调查表所用时间<300秒例数/长期随访问卷完成数×100% | <5% |
3.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现场督导、数据监测、数据核查、电话核实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真实性核查,及时发现数据质量问题;查看项目流程、设备物资等是否符合国家项目方案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