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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来源: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大农水发〔2022〕72号
星海镇、各涉农街道办: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48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2〕27号)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有效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提升耕地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武口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大武口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4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通过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保护耕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原则,既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补贴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高效便利原则。健全补贴发放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精准化,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安全高效,真正做到便民惠民。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资金来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农业发展资金和自治区财政统筹,大武口区2022年补贴资金总量为323.33万元。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三)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确权完成后,要有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卜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教改造、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面积的总量,2022年我区全部按照水浇地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76元/亩。
(五)补贴方式。2022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现金补贴的方式,由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社保账号)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三、发放程序
(一)面积申报与审核
1.面积申报。各行政村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所填农户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乡镇、街道办审核。
2.面积核实。乡镇、街道办对辖区内的各村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所列事项进行逐一核实。
3.张榜公示。乡镇、各街道办对核实确认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在村内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
4.乡镇、街道办上报。乡镇、街道办根据各村公示无异议的补贴信息,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上报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核。
5.数据汇总。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各乡镇、街道办报送的面积审核汇总后,会同大武口区财政局报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二)补贴资金核定与发放
1.补贴资金核定到户。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各乡镇上报数据审核完后报大武口区财政局,大武口区财政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资金,依据县、区人民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核定到户。
2.补贴资金兑付前公示。补贴资金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负责。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填制以村组为单位的农户补贴信息公示表(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加盖公章,在村公示栏内公示7天。
3.兑付到户。代理银行根据大武口区财政局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摘要栏目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抵交抵扣其他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补贴政策的落实相关工作,成立由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和大武口区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
(二)强化基础工作。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大政策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
(四) 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 | ||||||||||
市(县、区) 乡(镇) 村 组(乡镇盖章)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 ||||||||||
序号 | 农户基本情况 | 农户签字 | ||||||||
姓名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当年补贴面积 | 按照政策核减的不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 | 电话 | ||||
水地 | 旱地 | 水地 | 旱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
乡(镇)政府审核人: 村干部: 经办人: |
附表2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县、区)人民政府 盖章 单位:亩
序号 | 乡(镇) | 补贴面积 | |
水地 | 旱地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4 | |||
合计 | |||
县(市、区)政府审核人: 财政部门审核人: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