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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武口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3号

索引号 640202003/2021-0944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政府办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重用及提拔的18名干部情况公示如下:

王旭尚,197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区委督查室副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区朝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区朝阳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存发,1973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区星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现任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统战委员,拟任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琰,女,回族,197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区园林农牧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区石炭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区石炭井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小平,女,1972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区白芨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区白芨沟街道党工委书记。

石晓晓,女,满族,1990年9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杨双羽,女,198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区朝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武装部部长、监察办公室主任。现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拟任区朝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奋强,1976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现任区石炭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武装部部长、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拟任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统战委员。

丁志国,回族,198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区星海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拟任区长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小为,1975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区石炭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王立虎,1975年9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历任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区白芨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现任区白芨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武装部部长、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委员、政法委员,拟任区白芨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遥海,回族,199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区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房基,1993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区教育体育局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旭红,女,1969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为区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媛,女,回族,199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为区委办公室一级科员,拟任区青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宣传委员。

周鹏,1983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为区民政局一级科员,拟任区石炭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兼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统战委员。

许婷婷,女,1988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为区司法局一级科员,拟任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兼政法委员。

彭德才,1975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历任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现为区人民法院干部,拟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珏,女,1979年7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现任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拟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相关线索,可采取编辑手机短信、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大武口区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952)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为:13629562737。来信请寄:大武口区委组织部,邮编:7530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大武口区委组织部130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大武口区委组织部将对举报线索具体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区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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