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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13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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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朝办发〔2020〕5号

关于印发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现将《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大武口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第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要求,切实保障近期及未来一段时间全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进一步落实好辖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制定《朝阳街道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检查范围及方式

覆盖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对高层建筑、小区楼道、地下室、消防通道、占用通道、进行清理整顿,小区房屋墙面脱落、城市公用设施(供暖、天然气管线用电)电动车拉线充电等进行隐患排查;主要对餐饮业(厨房悬挂排汽烟囱、使用醇基燃料)、住宿业、市场、百货商店、汽车修理行业等进行隐患排查;主要对加油站(加气站)、经营烟花爆竹、水域、印刷行业、 “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进行隐患摸排;其它专项检查按照区安委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时间节点做好配合检查。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是否成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是否组织人员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是否组织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分类建立风险点台账,有无应急预案等。

(五)各类场所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六)是否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七)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街道及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检查工作,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及时督查各社区安全检查情况,各社区加强与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规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立即行动。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优势,在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措施、有跟踪,并于5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街道。

(三)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要求,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联系人:樊新文  电话:2038994

  

  

  

  

  

  

  

  

  

  

  

  

  

  

  

  

  

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0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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