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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来源:大武口区宣传部


  办理机构:户籍派出所

  办理地址、电话: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宣武区为户籍接待大厅)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证件。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4、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卧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3、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及现场取像(扫描)照片,打印《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三、审定:同审核标准。

  四、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将申领人,并告知其领取证件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每证4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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