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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认定第三批一般湿地名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来源: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认定第三批一般湿地名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据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现需对拟认定大武口区第三批一般湿地名录斑块的名称、面积、行政区域、四至范围、责任主体等基本属性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网以及湿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17日—5月1日,公示期1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大武口区政府委托部门(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

地址: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院内3号楼212室。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2010192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拟认定大武口区第三批一般湿地名录 


序号

湿地名称

行政区域

四至范围

湿地面积(公顷)

保护

方式

保护管理

总面积

沟渠

面积

坑塘水

面面积

湖泊

面积

保护管理

机构

责任主体

1

石炭井街道办事处湿地

石炭井街道办事处

石炭井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80.48

3.43

77.05

0

一般湿地


石炭井街道办事处


石炭井街道办事处

2

白芨沟街道办事处湿地

白芨沟街道办事处

白芨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2.98

3.1

9.88

0

一般湿地


白芨沟街道办事处


白芨沟街道办事处

3

长城街道办事处湿地

长城街道办事处

长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9.41

4.55

4.86

0

一般湿地

长城街道办事处

长城街道办事处

4

长兴街道办事处湿地

长兴街道办事处

长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0.04

5.64

4.4

0

一般湿地

长兴街道办事处

长兴街道办事处

5

长胜街道办事处湿地

长胜街道办事处

长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63.36

1.99

55.85

5.52

一般湿地

长胜街道办事处

长胜街道办事处

6

锦林街道办事处湿地

锦林街道办事处

锦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8.08

0

8.08

0

一般湿地

锦林街道办事处

锦林街道办事处

7

朝阳街道办事处湿地

朝阳街道办事处

朝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3

0

3.3

0

一般湿地

朝阳街道办事处

朝阳街道办事处

8

沟口街道办事处湿地

沟口街道办事处

沟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8.08

7.16

10.92

0

一般湿地


沟口街道办事处


沟口街道办事处

9

星海镇湿地

星海镇

星海镇辖区内

61.49

61.49

0

0

一般湿地

星海镇

星海镇

10

前进农场湿地

前进农场

前进农场辖区内

159.99

58.56

101.43

0

一般湿地

前进农场

前进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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