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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推行“12348”工作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3日 来源: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武口区推行“12348”工作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近年来,大武口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施策,全面推行政务服务“12348”工作法,持续在便民利企上下功夫,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夯实“一个基础”。夯实“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承接“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792项,涉及29个部门(25个区直部门,4个驻地单位),其中行政审批事项597项,公共服务事项195项,全部在网上办事大厅可查询办事指南,85%的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统筹划转8个部门145项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由区审批局行使审批职权,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工作机制,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前,大武口区划转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量2700余件,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无投诉举报情况发生。
(二)推动“两化”融合。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11个街道(镇)民生服务中心按照“三规范、七统一”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53个社区、12个行政村民生服务代办点按“十个一”标准建设,截至目前,区本级政务大厅、11个街道(镇)民生服务中心全部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社区(村)民生服务代办点通过标准化验收62个,标准化建设验收通过率96%。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大武口区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9万余条,涵盖政务服务事项792项,事项覆盖大武口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各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好电子证照存量和新增入库工作,47类事项实现了电子证照入库,累计入库证照总量4万多件。实现100%事项可在网上查询办事指南和网上咨询,87%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超过了自治区80%的事项不见面办理的要求;99%的事项可“最多跑一次”办理。
(三)建成“三级”体系。建成“1+11+65”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大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11个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65个村(社区)代办点),下放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扩大镇(街道)在城镇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审批服务权,通过大武口区网上办事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编制下放街道(镇)民生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赋权事项清单、街道(镇)民生服务中心“四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社区(村)民生服务代办事项清单,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办事条件、流程、时限,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机构窗口设置,全面推行“一窗受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审批服务。目前,大武口区各街道(镇)民生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率”、“综合受理率”达100%。
(四)推进“四位一体”改革。推进审管执信(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一体化改革。召开“审管联动”一体化应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暨培训视频会,印发《关于推动“审管联动”试点落地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挖掘业务场景,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审管联动”中心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审批服务系统三者的对接,对划转的审批事项,做到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信息互通、结果互认,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审管执信”一体化改革有序推进。
(五)打造“八办”服务品牌。推行“优化流程一次办、互联互通网上办、一窗受理马上办、并联审批协同办、容缺承诺先行办、全程帮代主动办、移动终端掌上办、简政便民就近办”八办服务。45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可办理“开诊所”一件事、“开网吧”一件事等14项集成服务;社区(村)主动上门,41项事项帮代办,实现了办事流程更优、办结时限更短、企业负担更轻、服务质效更高。着力推动社保、医疗、户籍等领域的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并成功办理了宁夏首例“跨省通办”残疾人证。2021年,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帮代办事项962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