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索引号 | 640202006/2021-000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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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星海镇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星海镇 |
星海镇人民政府是大武口区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星海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
一、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强化星海镇党委对村(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促进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星海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社区)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居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星海镇党员、干部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星海镇的干部,对派驻星海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辖区内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五)领导星海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文明(镇)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七)按照职责范围,依法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八)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侨务政策,做好统战、侨务工作。做好基层武装建设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兵役等工作。负责区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机关的综合协调、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电、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联络接待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镇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村(社区)考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指导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负责本领域项目前期谋划、设计、申报及后期竣工验收。完成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服务等党建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牵头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舆情、扫黄打非、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管理。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本领域项目前期谋划、设计、申报及后期竣工验收。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合作、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发展与改革、科技、统计、商务及国有资产转固运营、后期维护等工作。负责城镇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镇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监管及资料整理,牵头全镇项目验收。负责粮食安全、商贸流通、金融、招商引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及房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综合执法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依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业部门及派驻辖区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诉讼工作。按照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两违”整治、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空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
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对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宣传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河湖管理、农业机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等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自主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负责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和综合防治等工作。配合行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本领域项目前期谋划、设计、申报及后期竣工验收。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审批服务工作。承担下放(或区级职能部门委托)本镇行政管理权限目录(清单)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和人员的管理。负责退役军人、残疾人政策宣传、落实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帮代办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旅、教体、卫健、民政、就业创业、科技(科协)、移民、住房保障、民生工程、社区建设、市政设施管理、供暖、绿化维护等社会事务建设工作。负责镇街、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等工作。负责本领域项目前期谋划、设计、申报及后期竣工验收。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法律服务、禁毒、反邪教、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等工作。负责本领域项目前期谋划、设计、申报及后期竣工验收。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 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公开,做好预(决)算编制执行、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承担权限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和隆湖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24小时有值班人员。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52-2695002,传真:0952-2695002,值班电话:0952-2695001
六、负责人
星海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