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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索引号 /2021-0058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

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是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为正科级,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中共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牌子。中共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工作委员会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对街道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一、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强化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促进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的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物业管理等社会管理方面相关工作。

(三)强化公共服务,落实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落实辖区社区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五)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六)按照职责范围,依法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党员、干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街道的人员。

(八)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侨务政策,做好统战、侨务工作。做好基层武装建设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兵役等工作。负责区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7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3个: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街道工委、办事处内部事务运行、管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电、机要、调研、信息、保密、人事、武装、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节能降耗、统计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老干部管理服务、关工委及社会团体、新媒体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党的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工信商务、项目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创城创卫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救灾减灾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置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提出进入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办理;负责街道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孤儿、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就业创业、证照办理、户籍办理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优抚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来访来电登记接待等工作;指导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负责对主干道路、背街小巷的卫生进行监督和维护;负责配合做好公园、广场、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供暖供气等监督服务工作;受委托承担辖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居民公用事业相关服务需求;负责指导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推动公用服务下沉社区;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服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胜利东街25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24小时有值班人员。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52-2019148,传真:0952-2019148,值班电话:0952-2011496

六、负责人

人民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存发

人民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白海彦

七、二级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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