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基本情况

索引号 640202032/2021-000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住建局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是大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大武口区地震局、大武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简介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拟订大武口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大武口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武口区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大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大武口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辖区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大武口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六)组织并监督辖区农村公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拟订大武口区农村公路交通路网规划和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大武口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大武口区防空袭方案和有关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拟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完成上级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大武口区地震工作。承担大武口区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

(十一)完成大武口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设置4个岗位:

(一)综合办事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信息、保密、宣传、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承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申报和落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建设管理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承担编制大武口区农村公路交通路网规划和建设年度计划。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监管和行政事项审批。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对辖区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对燃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报进行初审。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执法;组织落实区安委会有关决策部署和区安委办安排的工作任务,依法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

(三)村镇建设、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和地震工作岗位。拟定大武口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承担村镇建设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配合上级人防部门开展人防工作。排查建立和完善国防交通运力基础信息,组织开展国防交通宣传教育,配合上级交战办完成交通战备任务,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承担大武口区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等工作,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工作。

(四)住房保障岗位。拟订大武口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棚户区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大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本级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3号楼2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节假日时24小时值班。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952-2025408

六、负责人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刚朝

七、二级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宣传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拟定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住房分配、补贴发放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工作。

5.负责监督指导并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及棚户区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参与拟定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7.负责监督指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区本级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1,设主任1(副科级)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