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机构职能清单
索引号 | 640202032/2021-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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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住建局 |
单位全称 |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加挂牌子 | 大武口区地震局、 大武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4个 |
主 要 职 责 |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拟订大武口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大武口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武口区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大武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大武口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辖区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大武口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六)组织并监督辖区农村公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拟订大武口区农村公路交通路网规划和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大武口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大武口区防空袭方案和有关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拟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完成上级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大武口区地震工作。承担大武口区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 (十一)完成大武口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