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清单
索引号 | 640202041/2021-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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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文旅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文旅局 |
单位全称 | 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 ||
加挂牌子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设置 | 内设岗位3个 |
主 要 职 责 |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电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执行文化、旅游、广电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拟订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和广电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大武口区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大武口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统筹大武口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广电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四)举办和管理大武口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推进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大武口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介。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统筹规划大武口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九)负责大武口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工作。 (十)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文化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大武口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宣传交流活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大武口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大武口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大武口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和监督管理大武口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大武口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大武口区广播电视与新技术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对大武口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大武口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大武口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