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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大武口区统计局)机构职能清单

索引号 640202084/2021-0001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统计局

单位全称

大武口区统计局

加挂牌子


单位性质

工作部门

单位级别

正科级

机构设置

内设岗位4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大武口区统计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统计调查和统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统计体制改革,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大武口区区生产总值。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大武口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大武口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采集、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以及人口、劳动工资、能源、投资、科技、文化等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部门统计获得的大武口区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大武口区直部门(单位)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大武口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大武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大武口区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共享制度,规范区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发布。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就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向大武口区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开展统计宣传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加强数据资料的研究开发,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建立统计数据定期抽查制度。

(八)组织实施对大武口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企业对统计法、国家统计规则、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以及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九)指导大武口区各部门(单位)、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建设。

(十)指导大武口区各部门(单位)、企业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人员教育培训。

(十一)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大武口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共用。    

(十二)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统计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

(十三)对大武口区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统计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大武口区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承担大武口区效能考核等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十四)完成大武口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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