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司法局基本情况
索引号 | 640202039/2021-000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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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司法局 |
大武口区司法局是大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体实施,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和执法队伍建设。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一、职能简介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意见征求工作。
(三)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对外合同、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职责。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和政府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设置9个岗位:
(一)综合办事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
保密、信访、档案、统计、技术网络等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事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司法行政专项财务统计和报送工作;监督和管理业务费用的使用工作;负责司法装备的保管和使用,完成各类业务工作报表的报送。
(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秘书岗位。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具体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重要文件。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接受部门(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定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三)法治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岗位。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负责基层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
协调监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岗位。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宣传、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立法与合法性审查)岗位。负责研究行政复议重大问题,制定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负责办理以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管理机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监督、协调、指导、培训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登记、审查、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对外合同、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提出立法建议,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意见征求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岗位。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职责。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镇(街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岗位。承担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职
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岗位。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九)法律援助岗位。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协调、指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北路16号。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52-2012007,传真:0952-2012007。
六、负责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发旺
七、派出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司法局派出机构11个:
星海司法所、朝阳司法所、青山司法所、人民路司法所、长城司法所、长胜司法所、锦林司法所、长兴司法所、沟口司法所、石炭井司法所、白芨沟司法所。